解讀進一步加強消費稅納稅申報及稅款抵扣管理的通知

來源: 編輯: 2006/11/28 14:52:37 字體:

    為進一步加強消費稅納稅申報及消費稅稅款抵扣的管理,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f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消費稅納稅申報及稅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在調整完善消費稅政策實施后,相應的對消費稅的納稅申報表進行了調整,也為更好的實施《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征收管理規(guī)定》中的部分規(guī)定。

    新的文件中對消費稅納稅申報表中的內容做了如下修改:

    (一)修改消費稅申報表第5、6、7、8、9欄內容

    1.將第5欄“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修改為“當期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數量)”。

    2.將第6欄“期初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修改為“期初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數量)”。

    3.將第7欄“當期購進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修改為“當期購進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數量)”。

    4.將第8欄“期末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修改為“期末庫存外購應稅消費品買價(數量)”。

    5.將第9欄“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修改為“外購應稅消費品適用稅率(單位稅額)”。

    (二)修改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第10欄內容

    將第10欄“10=5×9”修改為“10=5×9或10=5×9(1-減征幅度)”。

    填報第10欄時,準予抵扣項目無減稅優(yōu)惠的按10=5×9的邏輯關系填報;準予抵扣項目有減稅優(yōu)惠的按10=5×9(1-減征幅度)的邏輯關系填報。目前準予抵扣且有減稅優(yōu)惠的項目為石腦油、潤滑油,減征幅度為70%.

    (三)修改消費稅納稅申報表第19欄內容

    將第19欄“19=15-17+20+21+22”修改為“19=15-26-27”。

    (四)關于第26欄填報問題

    將第26欄調整為“26=3×4或26=3×4×減征幅度”。

    全額免稅的應稅消費品按“26=3×4”填報,減征稅款的應稅消費品按“26=3×4×減征幅度” 填報,目前有減稅優(yōu)惠的項目為石腦油、潤滑油,潤滑油、燃料油減征幅度為70%.

    這些調整中主要是為了適應新的消費稅政策,在《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征收管理規(guī)定》中規(guī)定:石腦油、溶劑油、潤滑油、燃料油應根據實際銷售數量按通知規(guī)定稅率申報納稅。按消費稅應納稅額的30%繳稅。

    另外通知中還對消費稅的稅款抵扣管理給予了新的規(guī)定: ?。ㄒ唬纳虡I(yè)企業(yè)購進應稅消費品連續(xù)生產應稅消費品,符合抵扣條件的,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稅款。

    (二)主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提供的消費稅申報抵扣憑證上注明的貨物,無法辨別銷貨方是否申報繳納消費稅的,可向銷貨方主管稅務機關發(fā)函調查該筆銷售業(yè)務繳納消費稅情況,銷貨方主管稅務機關應認真核實并回函。經銷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回函確認已繳納消費稅的,可以受理納稅人的消費稅抵扣申請,按規(guī)定抵扣外購項目的已納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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