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臨時一般納稅人,如何辦理臨時一般納稅人認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05/10 11:33:49 字體:
  問:什么是臨時一般納稅人,如何辦理臨時一般納稅人認定?

  答:新開業(yè)的企業(yè),有固定經營場所和便利通訊條件,能按一般納稅人要求進行增值稅會計核算、填制納稅申報表的,可暫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即“臨時一般納稅人”。

  企業(yè)在領取《稅務登記》后6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提出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超過60日不視為新辦企業(yè),按原有小規(guī)模企業(yè)程序辦理)。稅務機關接受企業(yè)申請后發(fā)給企業(yè)“臨時增值一般納稅人認定審批表”,企業(yè)在領取審批表后5日內,向主管機關報送填制好的審批表,并報送下列資料:稅務登記本(副本);銀行開戶證明;固定經營場所的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主管稅務機關接受資料后應在5日內進行審批,明確對納稅人是否認定為臨時一般納稅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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