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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離島免稅政策調整

2012-10-25 9:41 經濟參考報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10月24日從財政部獲悉,為進一步發(fā)揮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財政部經商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管局,就離島免稅政策的有關事項進行公告。

  公告稱,將政策適用對象的年齡條件調整為年滿16周歲。增加美容及保健器材、餐具及廚用品、玩具(含童)等3類免稅商品品種。調整后,免稅商品品種擴大至21種,但國家規(guī)定不符合民航安全要求、禁止進口以及20種不予減免稅的商品除外。

  公告還稱,將離島旅客每人每次免稅購物限額調整為人民幣8000元,即單價8000元以內(含8000元)的免稅商品,每人每次累計購買金額不得超過8000元,同時適當提高購買免稅商品數(shù)量范圍。

  公告強調,免稅限額中如有剩余(或未使用),旅客可在購買1件單價8000元以上商品時調劑使用,相應扣減應繳進境物品進口稅的稅基,即旅客在以“商品零售價格-剩余免稅限額”計價繳納進境物品進口稅的條件下,每人每次還可以購買1件單價8000元以上的商品。

  該公告自2012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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