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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車船稅明年起實行新標準 減輕小排量車輛稅負

2011-12-6 19:36 重慶日報 【 】【打印】【我要糾錯

  乘用、摩托車選取國家給定的低線稅額標準,稅負降低的車輛占比超過8成

  12月5日召開的重慶市政府第115次常務(wù)會,審議通過了《重慶市車船稅實施辦法》。從2012年1月1日起,重慶市車船稅實行新的征收標準。此次征收標準調(diào)整將稅負與排量掛鉤,減輕了小排量車輛稅負,適當提高了大排量車輛稅負。

  按照辦法規(guī)定,全市乘用車、摩托車選取國家給定的低線稅額標準,客車、貨車保持不變。具體是:1.0升(含)以下的年交稅額120元(現(xiàn)行稅額2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交稅額300元(現(xiàn)行稅額4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交稅額360元(現(xiàn)行稅額400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年交稅額660元(現(xiàn)行稅額4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年交稅額1200元(現(xiàn)行稅額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年交稅額2400元(現(xiàn)行稅額400元),4.0升以上的年交稅額3600元(現(xiàn)行稅額400元)。

  綜合來看,全市稅負降低的車輛占比為80.6%,稅負不變的車輛占比為13.6%,稅負提高的車輛占比為5.8%。根據(jù)市政府第60次市長辦公會精神,重慶市車船稅收入將由區(qū)縣級收入調(diào)整為市級收入,用于區(qū)縣交通基礎(chǔ)設(shè)施建設(shè)。

  重慶市車船稅申報納稅期限定為:車船稅按年申報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1月1日至12月31日,保險機構(gòu)代收車船稅的,納稅人應(yīng)當在投保交強險的同時繳納車船稅。

  征稅標準對比

  新標準 1.0升(含)以下年交稅額120元

  現(xiàn)行標準 稅額260元

  新標準 1.0升以上至1.6升(含)年交稅額300元

  現(xiàn)行標準 稅額400元

  新標準 1.6升以上至2.0升(含)年交稅額360元

  現(xiàn)行標準 稅額400元

  新標準 2.0升以上至2.5升(含)年交稅額660元

  現(xiàn)行標準 稅額400元

  新標準 2.5升以上至3.0升(含)年交稅額1200元

  現(xiàn)行標準 稅額400元

  新標準 3.0升以上至4.0升(含)年交稅額2400元

  現(xiàn)行標準 稅額400元

  新標準 4.0升以上年交稅額3600元

  現(xiàn)行標準 稅額400元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Ja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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