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環(huán)保局長李穆生7月26日在市政會議表示,“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自治條例”草案最快今年11月通過實施,預估1年可征得新臺幣10億元,將在臺灣第一個征收“類碳稅”。
包括臺灣中鋼、臺電、中油等首當其沖,其中單一最大戶的臺灣中鋼就占新臺幣約3億元。臺灣中鋼表示,還是希望市府多聽取各方意見再定奪,不要倉促做決定,而且此案若真實施,在高雄市企業(yè)的競爭力會比其他縣市企業(yè)降低,相信這也不是市府樂見。
李穆生昨天在市政會議提出報告說,因應極度不確定的氣候變遷問題,城市迫切需要發(fā)展一套符合地方需求的創(chuàng)新財務機制,所以環(huán)保局擬訂了“高雄市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自治條例”草案,預計8月送市政會議審查,趕在9月將自治條例送市議會,一旦在11月定期大會結束前通過設立調適基金,市府就會發(fā)布實施。
而氣候變遷調適基金自治條例實施后,環(huán)保局會進行全市溫室氣體排放量的查驗,作為征收調適基金的依據,初步將針對排放1萬公噸以上企業(yè),每公噸收取15元。
依去年數據,高雄市全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約6000余萬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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