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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2010年審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已到,請通過的考生按要求攜帶如下證件和物品到人社局209房間領取。
需帶證件:
1、準考證(原件)
2、畢業(yè)證(原件)
3、繼續(xù)教育證(原件)
4、三張一寸照片
5、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特別提醒:
1、工作日上午辦證;
2、準考證是領取證書的憑證,請考生妥善保管,丟失后果自負;
3、各類職稱證書、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請在考試結束后兩年內領取,過期不予辦理;
4、需要辦理繼續(xù)教育證書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請與市人社局培訓中心(505房間)聯(lián)系。
聯(lián)系電話:0427-2827109
領取證書正在辦理中,請考生速來辦理。
盤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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