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采集會計從業(yè)人員基本信息通知
滬財會函【2010】16號
各區(qū)縣財政局會計科(會計中心)、市財政局監(jiān)督局會計科、市財務會計管理中心:
財政部最近發(fā)布《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yè)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要求開展會計從業(yè)資格持證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信息采集,補充完善會計從業(yè)人員信息,夯實基本信息數據庫,推動會計人員管理信息化進程。由于本市會計人員數據庫部分人員信息無法滿足財政部要求,故需補充采集相關信息?,F將信息采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為了按財政部要求及時采集上報本市持證人員信息,本市信息采集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ㄒ唬?01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對本市會計人員系統(tǒng)進行改造,暫停辦理所有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業(yè)務(包括申請、變更、市內和跨省調轉等等),各單位補充采集有關信息;
?。ǘ?010年12月16日起,恢復會計從業(yè)資格申請業(yè)務,同時,會計人員基礎信息表等均執(zhí)行財辦會【2010】18號的規(guī)定;
?。ㄈ?011年1月1日起,按財政部新要求恢復所有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業(yè)務。
二、需補充采集的信息
?。ㄒ唬┚惩馊藛T有效身份確認
根據財政部信息采集要求,對本市持港、澳、臺證件或護照的持證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需按以下格式用Excel形式進一步確認其有效身份:
姓名 | 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號 | 所屬國家或地區(qū)(港、澳、臺/外國) | 有效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軍人證/護照/其他) | 有效身份證號 |
其中:
1. 持港、澳、臺身份證件的持證人員,其“所屬國家或地區(qū)”為“港、澳、臺”;有效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為其本地身份證號。
2.持外國護照的持證人員,其“所屬國家或地區(qū)”為“外國”;有效身份證件類型為“護照”,有效身份證件號為其護照號。
3. 有效身份證件號從左到右所有字符(包括大小寫英文字母、半角狀態(tài)“()”和第一位數字“0”)均必須與有效身份證件一致。
4.確認身份時,必須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由其本人在復印件上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并簽字。
?。ǘ┳罡邔W歷確認
根據財政部信息采集要求,對本市會計人員系統(tǒng)中“學歷(位)”為“碩士”或“博士”的持證人員,需按以下格式用Excel形式進一步確認其學歷:
姓名 | 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號 | 學位 (碩士/博士) | 最高學歷(初中及初中以下/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學制 (全日制/非全日制) | 最高學歷畢業(yè)(授予)院校 | 最高學歷畢業(yè)時間 | 最高學歷所學專業(yè)(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財務管理/理財學/其它/無) |
?。ㄈ╇娮诱掌_認
通過2007年以來的信息復核工作,補充采集了大部分會計從業(yè)人員的電子照片信息,至今仍有2.5萬余持證人員雖已完成復核,但無電子照片(具體名單見附件2)。因此對該部分持證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補充電子照片:
1.電子照片格式為JPG。
2.電子照片文件名為持證人員有效身份證件號。其中,持港、澳、臺身份證件的持證人員,以其本地身份證號作為電子照片文件名;持護照的外國持證人員,以其護照號作為電子照片文件名。注意有效身份證件號從左到右所有字符(包括大小寫英文字母、半角狀態(tài)“()”和第一位數字“0”)均必須與有效身份證件一致。
3.每一電子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10K。
4.所有電子照片直接刻錄在光盤根目錄中。
?。ㄋ模?ldquo;復核中”或“待復核”信息確認
對處于“復核中”或“待復核”狀態(tài)的持證人員,應進一步采用各種方式,按《上海市會計從業(yè)人員基礎信息登記表》(見附件3)完成復核包括基礎信息變更補充、電子照片采集等全部工作,并于12月1日至31日內錄入新系統(tǒng),完成確認。
“復核中”或“待復核”人員中市級財稅系統(tǒng)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另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單位務必于2010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上述信息確認和補充工作,并于2010年12月1日下班前將境外人員有效身份確認電子表格、最高學歷確認電子表格及照片信息光盤報送我處。逾期未報送或未確認的,將影響持證人員信息查詢的真實性,甚至影響日后正常換證。
2.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按要求完成信息的采集、確認和上報。
3.各單位(除市財務會計管理中心外)的完成情況將作為2010年會計管理工作重點考核項目。
4.各單位在信息補充確認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我處溝通聯系。
聯系人:徐逸(54679568-17115)
上海市財政局會計處
2010年10月25日
關于采集會計從業(yè)人員基本信息通知
滬財會函【2010】16號
各區(qū)縣財政局會計科(會計中心)、市財政局監(jiān)督局會計科、市財務會計管理中心:
財政部最近發(fā)布《關于采集全國會計從業(yè)人員基本信息的通知》(財辦會【2010】18號),要求開展會計從業(yè)資格持證人員(以下簡稱持證人員)信息采集,補充完善會計從業(yè)人員信息,夯實基本信息數據庫,推動會計人員管理信息化進程。由于本市會計人員數據庫部分人員信息無法滿足財政部要求,故需補充采集相關信息?,F將信息采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為了按財政部要求及時采集上報本市持證人員信息,本市信息采集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一)2010年11月15日至12月31日,對本市會計人員系統(tǒng)進行改造,暫停辦理所有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業(yè)務(包括申請、變更、市內和跨省調轉等等),各單位補充采集有關信息;
?。ǘ?010年12月16日起,恢復會計從業(yè)資格申請業(yè)務,同時,會計人員基礎信息表等均執(zhí)行財辦會【2010】18號的規(guī)定;
?。ㄈ?011年1月1日起,按財政部新要求恢復所有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業(yè)務。
二、需補充采集的信息
?。ㄒ唬┚惩馊藛T有效身份確認
根據財政部信息采集要求,對本市持港、澳、臺證件或護照的持證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需按以下格式用Excel形式進一步確認其有效身份:
姓名 | 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號 | 所屬國家或地區(qū)(港、澳、臺/外國) | 有效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軍人證/護照/其他) | 有效身份證號 |
其中:
1. 持港、澳、臺身份證件的持證人員,其“所屬國家或地區(qū)”為“港、澳、臺”;有效身份證件類型為“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為其本地身份證號。
2.持外國護照的持證人員,其“所屬國家或地區(qū)”為“外國”;有效身份證件類型為“護照”,有效身份證件號為其護照號。
3. 有效身份證件號從左到右所有字符(包括大小寫英文字母、半角狀態(tài)“()”和第一位數字“0”)均必須與有效身份證件一致。
4.確認身份時,必須要求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由其本人在復印件上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內容一致”并簽字。
?。ǘ┳罡邔W歷確認
根據財政部信息采集要求,對本市會計人員系統(tǒng)中“學歷(位)”為“碩士”或“博士”的持證人員,需按以下格式用Excel形式進一步確認其學歷:
姓名 | 會計從業(yè)資格檔案號 | 學位 (碩士/博士) | 最高學歷(初中及初中以下/高中/中專/大專/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 學制 (全日制/非全日制) | 最高學歷畢業(yè)(授予)院?!?/td> | 最高學歷畢業(yè)時間 | 最高學歷所學專業(yè)(會計學/會計電算化/注冊會計師專門化/審計/財務管理/理財學/其它/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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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2007年以來的信息復核工作,補充采集了大部分會計從業(yè)人員的電子照片信息,至今仍有2.5萬余持證人員雖已完成復核,但無電子照片(具體名單見附件2)。因此對該部分持證人員必須按以下要求補充電子照片:
1.電子照片格式為JPG。
2.電子照片文件名為持證人員有效身份證件號。其中,持港、澳、臺身份證件的持證人員,以其本地身份證號作為電子照片文件名;持護照的外國持證人員,以其護照號作為電子照片文件名。注意有效身份證件號從左到右所有字符(包括大小寫英文字母、半角狀態(tài)“()”和第一位數字“0”)均必須與有效身份證件一致。
3.每一電子照片文件大小不超過10K。
4.所有電子照片直接刻錄在光盤根目錄中。
?。ㄋ模?ldquo;復核中”或“待復核”信息確認
對處于“復核中”或“待復核”狀態(tài)的持證人員,應進一步采用各種方式,按《上海市會計從業(yè)人員基礎信息登記表》(見附件3)完成復核包括基礎信息變更補充、電子照片采集等全部工作,并于12月1日至31日內錄入新系統(tǒng),完成確認。
“復核中”或“待復核”人員中市級財稅系統(tǒng)持證人員信息采集另行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單位務必于2010年11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上述信息確認和補充工作,并于2010年12月1日下班前將境外人員有效身份確認電子表格、最高學歷確認電子表格及照片信息光盤報送我處。逾期未報送或未確認的,將影響持證人員信息查詢的真實性,甚至影響日后正常換證。
2.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采取積極措施及時按要求完成信息的采集、確認和上報。
3.各單位(除市財務會計管理中心外)的完成情況將作為2010年會計管理工作重點考核項目。
4.各單位在信息補充確認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與我處溝通聯系。
聯系人:徐逸(54679568-17115)
上海市財政局會計處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