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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考點: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jù)
?。ㄒ唬╆P于銷售額范圍的一般規(guī)定: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的計稅依據(jù)是銷售額,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銷項稅額。
價外費用,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nèi):
?。?)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①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fā)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诩{稅人將該項發(fā)票轉(zhuǎn)交給購買方的。
?。?)符合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ǘ╆P于銷售額范圍的特殊規(guī)定:
1、折扣銷售
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fā)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
2、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按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收購價格(金銀首飾以舊換新除外,應以銷售方實際收取的不含增值稅價款征收增值稅)。
3、采取還本銷售方式銷售貨物,其銷售額就是貨物的銷售價格,不得從銷售額中扣減還本支出。
4、采取以物易物方式銷售的,雙方均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fā)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并計算進項稅額。
5、包裝物及收取包裝物押金是否計人銷售額的規(guī)定納稅人為銷售貨物而出租出借包裝物收取的押金,單獨記賬核算的,不并入銷售額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押金,應按所包裝貨物的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包裝物押金征稅規(guī)定中"逾期"以1年為期限,對收取1年以上的押金,元論是否退還均并入銷售額中,個別包裝物周轉(zhuǎn)使用期限較長,報經(jīng)稅務征收機關確定后,可適當放寬逾期期限。
從1995年6月1日起,對銷售除啤酒、黃酒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是否返還以及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當期銷售額征稅。
6、對視同銷售貨物行為的銷售額的確定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價格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以及納稅人有視同銷售行為而無銷售額者,由主管稅務機關按下列順序核定其銷售額:
?。?)按納稅人當月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納稅人最近時期同類貨物的平均銷售價格確定。
?。?)按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如下: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x(l+成本利潤率)
公式中的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公式中的成本,銷售自產(chǎn)貨物的為實際生產(chǎn)成本,銷售外購貨物的為實際采購成本。
對屬于應征收消費稅的貨物,其組成計稅價格中應加消費稅稅額。
7、混合銷售行為、兼營非應稅勞務銷售額的確定凡屬按混合銷售行為和兼營的非應稅勞務依照規(guī)定應當征收增值稅的,其銷售額分別為貨物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合計,貨物或者應稅勞務與非應稅勞務的銷售額的合計。
8、外匯銷售額折合人民幣銷售額的計算人民幣折合率可以選擇銷售額發(fā)生的當天或當月1日的國家外匯牌價(原則上為中間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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