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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師考試 案例三:
某農機廠2009年2月發(fā)生下列業(yè)務:
購入農機專用零件一批,取得防偽稅控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不含稅價款100000元;
向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入電吹風200個,取得稅務機關代開的增值稅發(fā)票一張,注明價款4000元,增值稅240元;將100個電吹風獎勵給單位工會先進分子,100個作為春節(jié)小禮品贈送給采購方的人員;接受其他農機廠委托代加工專用農機一臺,對方提供材料價值4000元,本廠收取加工費2340元;銷售農機取得不含稅收入120000元。
回答下列問題:
90.購進農機零件增值稅進項稅額為( )元
A.100000
B.13000
C.17000
D.7000
【答案】C。解析:進項稅額=100000*17%=17000
91.購入電吹風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 )元
A.240
B.120
C.340
D.680
【答案】B.解析:將電吹風用于福利的部分不能抵扣,因此可抵扣的數額=240/200*100=120
92.視同銷售部分的銷項稅額為( )
A.680
B.340
C.240
D.374
【答案】D解析:將電吹風贈送給客戶的部分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額,沒有同類產品價格的組價計算:4000/200100%*(1+10%)*17%=374
93.委托加工應繳納的銷項稅額為( )元
A.340
B.680
C.397.8
D.581
【答案】A解析:加工費按17%的稅率計算銷項稅,2340/1.17*0.17=340。
94.銷售農機應繳納的銷項稅額為( )元
A.15600
B.20400
C.12000
D.9800
【答案】A。解析:銷售農機整機按13%的稅率計算銷項稅額=120000*13%=15600元。
95.該企業(yè)應繳納的增值稅為()元
A.8180
B.-6760
C.4180
D.-806
【答案】D。解析:該企業(yè)應繳納的增值稅=374+340+15600-17000-120=-806元。
案例四
某企業(yè)2009年經稅務機關核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2010年度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取得銷售收入5200萬元;
(2)全年發(fā)生銷售成本2200萬元,營業(yè)稅金及附加320萬元;
?。?)發(fā)生銷售費用1340萬元,其中廣告費700萬元,業(yè)務宣傳費200萬元;
?。?)管理費用960萬元,其中業(yè)務招待費80萬元,支付給其他企業(yè)的管理費為30萬元;
(5)財務費用12萬元,系以年利率8%向非金融企業(yè)借入的9個月期的生產用資金200萬元的借款利息(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年利率為5%);
(6)投資收益54萬元,其中國債利息收入24萬元,從深圳聯營企業(yè)分回的稅后利潤30萬元;
?。?)營業(yè)外支出80,其中支付客戶違約金20萬元,法院訴訟費7萬元,稅收滯納金3萬元,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50萬元;
?。?)已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為72萬元,實際上繳工會經費2.16萬元,實際發(fā)生的職工福利費15.16萬元,實際發(fā)生的職工教育經費1.08萬元。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96.2010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銷售費用”金額為( )萬元。
A.1190 B.1212.5 C.1220 D.1340
【答案】C
『答案解析』廣告費和業(yè)務宣傳費的扣除限額=5200×15%=780(萬元),小于實際發(fā)生額700+200=900(萬元),本年度稅前只能扣除780萬元;超過扣除限額的120萬元2010年度稅前不得扣除。該企業(yè)2010年所得稅前可扣除的銷售費用=1340-120=1220(萬元)。
97.2010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費用”金額為( )萬元。
A.876 B.906 C.930 D.960
【答案】A
『答案解析』(1)企業(yè)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不得在稅前扣除;(2)企業(yè)發(fā)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fā)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yè))收入的5‰;(3)業(yè)務招待費的60%=80×60%=48(萬元)>5200×5‰=26(萬元),所以稅前可以扣除的業(yè)務招待費為26萬元,差額(80-26)=54萬元稅前不得扣除;(4)該企業(yè)2010年所得稅前可扣除的管理費用=960-30-54=876(萬元)。
98.2010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財務費用”金額為( )萬元。
A.7.5 B.8.5 C.10 D.12
【答案】A
『答案解析』2010年所得稅前可扣除的財務費用=200×5%×9÷12=7.5(萬元)
99.2010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營業(yè)外支出”金額為( )萬元。
A.7 B.27 C.57 D.80
【答案】B
『答案解析』(1)支付客戶違約金20萬元和法院訴訟費7萬元可以在稅前扣除;(2)稅收滯納金3萬元和非廣告性質贊助支出50萬元不得在稅前扣除;(3)該企業(yè)2010年所得稅前可扣除的營業(yè)外支出金額=7+20=27(萬元)。
100.工資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納稅調整金額共計( )萬元。
A.0.72 B.5.08 C.5.8 D.7.2
【答案】C
『答案解析』(1)企業(yè)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可以據實扣除,不需要做納稅調整;(2)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72×2%=1.44(萬元)<2.16萬元,職工福利費的扣除限額=72×14%=10.08(萬元)<15.16萬元,職工的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72×2.5%=1.8(萬元)>1.08萬元;(3)工資、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納稅調整金額=(2.16-1.44)+(15.16-10.08)=5.8(萬元)。
附加:2010年度該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為( )萬元。
A.455.3 B.509.3 C.555.3 D.609.3
【答案】A
『答案解析』(1)國債利息收入和居民企業(yè)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yè)取得的投資收益,免征企業(yè)所得稅,因此投資收益54萬元為免稅收入;(2)該企業(yè)2010年應納稅所得額=5200(收入)-2200(成本)-320(營業(yè)稅金及附加)-1220(銷售費用)-876(管理費用)-7.5(財務費用)-27(營業(yè)外支出)+5.8(納稅調增)-100(以前年度虧損)=455.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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