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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按照省財政廳緊急通知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高級會計師評審材料上報注意事項通知如下,望遵照辦理:
一、關于參評人員負責或執(zhí)筆擬定、修改的本單位制度、辦法:
1、材料形式:只限于紅頭文件、會議紀要(可是復印件),或印制成冊的書籍。
2、單位須在提供的材料上注明:申報人員是執(zhí)筆人;屬于規(guī)章制度的還應注明:該規(guī)章制度正在施行;落款加蓋單位人事和財務部門的印章(缺一不可)。
3、只需提供有代表作,總數以1-3件為宜。
4、以上工作業(yè)績與成果應在工作總結中予以體現,不在《一覽表》“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成果及受獎情況”欄填列。
二、申報人員考試與評審單位不一致的,相關變動在提報材料“工作經歷”中應予體現。
三、個人業(yè)務自傳不需添加封面;業(yè)務自傳與表內“專業(yè)工作成績”主要應反映個人的管理才能和業(yè)績(與高級會計師職位要求相對應);在充分反映個人業(yè)績的前提下,宜短小精練、言簡意賅(不受字數的限制),毋須穿靴戴帽,力戒假、大、空、泛。
四、所在單位評選的先進獎勵之類榮譽(僅供參考),如在表內已經反映,不須再提報相關證書或獎狀等。
五、“一覽表”中的“呈報單位”可注明“臨沂市人事局”字樣。
六、聘書可有可無。
七、“花名冊”可只提交電子表格(一律通過網絡傳遞)。
臨沂市財政局會計科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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