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注評考試《財務會計》預習:建造合同概述
第九章: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五:建造合同概述
1.建造合同,是指為建造一項或數(shù)項在設計、技術、功能、最終用途等方面密切相關的資產(chǎn)而訂立的合同。其中, 所建造的資產(chǎn)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橋梁、水壩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飛機、大型機械設備等。
建造合同分為兩類:
。1)固定造價合同
固定造價合同指按照固定的合同價或固定單價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2)成本加成合同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以合同約定或其他方式議定的成本為基礎,加上該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定額費用確定工程價款的建造合同。
2.建造合同收入的內容
合同收入包括合同規(guī)定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兩部分:
。1)合同規(guī)定的初始收入,即建筑承包商與客戶簽訂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總金額,它構成合同收入的基本內容。
。2)因合同變更、索賠、獎勵等形成的收入。建筑承包商不能隨意確認這些收入,只有在符合規(guī)定條件時才構成合同收入。
合同變更,是指客戶為改變合同規(guī)定的作業(yè)內容而提出的調整。合同變更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倏蛻裟軌蛘J可因變更而增加的收入;
、谑杖肽軌蚩煽康赜嬃。
索賠款,是指因客戶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戶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于補償不包括在合同造價中的成本的款項。索賠款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俑鶕(jù)談判情況,預計對方能夠同意這項索賠;
、趯Ψ酵饨邮艿慕痤~能夠可靠地計量。
獎勵款,是指工程達到或超過規(guī)定的標準,客戶同意支付的額外款項。獎勵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構成合同收入:
、俑鶕(jù)合同目前的完成情況,足以判斷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能夠達到或超過規(guī)定的標準;
、讵剟罱痤~能夠可靠地計量。
3.建造合同成本的內容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fā)生的、與執(zhí)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1)直接費用的組成。直接費用包括四項內容:即耗用的材料費用、耗用的人工費用、耗用的機械使用費和其他直接費用。
。2)間接費用的組成。間接費用主要包括臨時設施攤銷費用和企業(yè)下屬的施工、生產(chǎn)單位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chǎn)活動所發(fā)生的費用,如管理人員薪酬、勞動保護費、固定資產(chǎn)折舊費及修理費、物料消耗、取暖贊、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財產(chǎn)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
直接費用在發(fā)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應在期末按系統(tǒng)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
合同完工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等期間費用,但是,為了訂立合同而發(fā)生的有關費用,如差旅費、投標費等,能夠單獨區(qū)分和可靠計量且合同很可能訂立的,應當予以歸集,待取得合同時計入合同成本;未滿足相關條件的,應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