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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一、行政處罰的概念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guī)范的相對方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解釋:行政機關→違反行政法規(guī)范的相對人→行政制裁→具體行政行為。
二、行政處罰的基本原則
1.行政處罰法定原則
基本內涵是處罰依據法定、處罰種類法定、處罰主體法定、處罰程序法定、處罰形式法定、處罰職權職責法定。
提示: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2.處罰公開、公正、過罰相當原則
3.處罰與教育相結合原則
4.保障相對人權益原則
5.監(jiān)督制約、職能分離原則
6.一事不二罰(款)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舉例:雷管炸魚案。一農民在河邊用雷管爆破炸魚,公安局、漁業(yè)局、環(huán)保局三個行政機關同時要對其進行處罰,因為其一個行為同時觸犯了三部法律,公安局稱其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漁業(yè)局稱其違反了《漁業(yè)法》,環(huán)保局稱其行為污染了環(huán)境,違反了《環(huán)境保護法》,也要處罰。三個機關稱其違反了三部法律,都要對其進行處罰,這是可以的。三個機關根據三部法律對一個行為進行三次處罰是合法的,但是不能一個機關罰款以后,下一個機關再罰款,這是“一事不再罰款”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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