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三、稅務行政復議申請和受理
?。ㄒ唬┒悇招姓妥h申請
依法提起行政復議的納稅人及其他當事人為稅務行政復議申請人,具體是指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和其他當事人。
根據《規(guī)則》,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稅務行政復議,而被申請人不得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稅務行政復議。
申請人可以在知道稅務機關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根據《規(guī)則》,納稅爭議案件的解決程序有其自身的特殊性。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納稅擔保人對《規(guī)則》第八條第(一)款和第(六)款第1、2,3項行為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申請人按此規(guī)定申請行政復議的,必須先依照稅務機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確定的稅額、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方可在實際繳清稅款和滯納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擔保得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確認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二)稅務行政復議受理
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5日內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
四、行政復議審理中的證據
稅務行政復議證據包括以下七類: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
稅務行政復議程序實行舉證責任制度,基本原則是,被申請人對其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
?。?)認為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提供曾經要求被申請人履行法定職責而被申請人未履行的證明材料;
(2)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的,提供受具體行政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害的證明材料;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需要申請人提供證據材料的其他情形。
下列證據材料不得作為定案依據:
(1)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證據材料;
(2)以偷拍、偷錄、竊聽等手段獲取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證據材料;
?。?)以利誘、欺詐、脅迫、暴力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的證據材料;
?。?)當事人無正當事由超出舉證期限提供的證據材料;
(5)當事人無正當事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無其他證據印證,且對方當事人不予認可的證據的復制件或者復制品;
(6)無法辨明真?zhèn)蔚淖C據材料;
?。?)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
?。?)不具備合法性和真實性的其他證據材料
五、稅務行政復議決定
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事實證據、法律程序、法律依據及設定的權利義務內容之合法性、適當性進行全面審查。
稅務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稅務行政復議決定。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稅務行政復議決定的,經稅務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在這里,有三點需要明確:
1.根據《規(guī)則》規(guī)定,稅務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稅務機關重新作出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稅務機關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稅務具體行政行為;但稅務行政復議機關以原稅務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法定程序而決定撤銷的,被申請人稅務機關重新作出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的,不受此限制。
2.被申請人不按照《規(guī)則》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稅務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該稅務具體行政行為。這被稱之為推定撤銷制度。
3.申請人在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稅務行政賠償請求的,稅務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原稅務具體行政行為確定的稅款、滯納金、罰款以及對財產的扣押、查封等強制措施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退還稅款、滯納金和罰款,解除對財產的扣押、查封等強制措施,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