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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第四節(jié) 應納稅額的計算與申報繳納
一、計算方法
二、繳納方法
?。ㄒ唬┮话慵{稅方法
印花稅通常由納稅人根據(jù)規(guī)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完納稅款。
?。ǘ┖喕{稅方法
1.以繳款書或完稅證代替貼花的方法。(一份憑證應納稅額超過500元)
2.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法。(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3.代扣稅款匯總繳納的方法。
(三)納稅貼花的其他具體規(guī)定
1.在應稅憑證書立或領受時即行貼花完稅,不得延至憑證生效日期貼花。
2.印花稅票應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并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畫銷,嚴禁揭下重用。
3.已經(jīng)貼花的憑證,凡修改后所載金額增加的部分,應補貼印花。
5.凡多貼印花稅票者,不得申請退稅或者抵扣。
8.納稅人對納稅憑證應妥善保存。憑證的保存期限,凡國家已有明確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辦理;其他憑證均應在履行納稅義務完畢后保存10年。
三、納稅環(huán)節(jié)和納稅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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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應當在書立或領受時貼花。具體是指,在合同簽訂時、賬簿啟用時和證照領受時貼花。如果合同是在國外簽訂,并且不便在國外貼花的,應在將合同帶入境時辦理貼花納稅手續(xù)。
(二)納稅地點:印花稅一般實行就地納稅。
四、印花稅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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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按規(guī)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2.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的;
3.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jīng)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fā)現(xiàn)納稅人有未按規(guī)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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