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2012注會《稅法》知識點預習:關稅的強制執(zhí)行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1/10/12 10:48:23 字體:

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科目
第六章 關稅法

  知識點十四、關稅的強制執(zhí)行

  1.征收關稅滯納金。自關稅繳納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關稅之日止,按滯納稅款0.5‰的比例按日征收,周末或法定節(jié)假日不予扣除。

  關稅滯納金金額=滯納關稅稅額×滯納金征收比例(0.5‰)×滯納天數(shù)

  2.強制征收。如納稅義務人自海關填發(fā)繳款書之日起3個月仍未繳納稅款,經海關關長批準,海關可以采取強制扣繳、變價抵繳等強制措施。

[上一頁]   [下一頁]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