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20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4月7日起報名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簡章
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的規(guī)定及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我省2009年度新、舊兩種制度下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考試制度改革說明
隨著近年來注冊會計師業(yè)務范圍的不斷拓展、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要求和職業(yè)判斷能力的要求不斷提高以及國際化發(fā)展的人才需求不斷提升,財政部決定對注冊會計師制度進行改革,并從2009年起實行新的考試制度,原考試制度2009年實行最后一年。這次改革重點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將注冊會計師考試由一個階段調整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專業(yè)階段,第二階段為綜合階段。二是調整和補充考試內容,充實公司戰(zhàn)略、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等內容。三是注重測試考生的綜合應用技能,特別是第二階段考試,整合現行考試制度有關要求,對勝任能力方面的要求進行分拆和補充,并加以整合,著重考查考生在執(zhí)業(yè)環(huán)境中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通過科目調整,使兩個階段各科目的考查目的更加清晰,知識理解層次更加單一,復習備考更有針對性,從而有助于考生參加考試。
二、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1、新考試制度:具有高等?埔陨蠈W校畢業(yè)的學歷或者會計或相關專業(yè)(指審計、統(tǒng)計、經濟。下同)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可報名參加新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
2、原考試制度:2009年3月23日前,已經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并取得具有2005年度至2008年度任一考試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以及已經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部分考試科目的考生,可以參加原考試制度下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
三、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yè)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試一門專長科目(新制度下綜合階段的科目不能免試)。申請者應填寫《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免試申請表》,并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經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考辦)審核確定并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核準后,方可免試。
四、考試科目和范圍
新制度考試科目:專業(yè)階段考試設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6個科目;綜合階段考試設職業(yè)能力綜合測試1個科目。
原制度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分別在財政部考委會發(fā)布的2009年度《考試大綱》中確定,湖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提供下載。
五、考試方式及時間、地點
考試方式為閉卷、筆試。
原考試制度下的考試于2009年8月28日至30日舉行,全省只在武漢、黃岡、荊州、宜昌、襄樊、恩施六地設置考場。會計考試時間為210分鐘;審計、財務成本管理考試時間各為180分鐘;經濟法、稅法考試時間各為150分鐘?荚図樞蛉缦拢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答卷時間 |
2009年8月28日 | 下午2:00-5:00 | 審計 | 180分鐘 |
2009年8月29日 | 上午9:00-11:30 | 稅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30 | 會計 | 210分鐘 | |
2009年8月30日 | 上午9:00-11:30 | 經濟法 | 150分鐘 |
下午2:00-5:00 | 財務成本管理 | 180分 |
新考試制度下的考試于9月19日至20日舉行,分別在武漢、黃岡、黃石、荊州、天門、孝感、荊門、宜昌、襄樊、十堰、恩施等地設置考場。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參加原制度考試考生報名在2009年4月7日-17日進行;
參加新制度考試考生報名在2009年4月20日-5月8日進行;
考生按就近參考原則就近報名,各市州考區(qū)考辦在各地設有報名點,具體地址、咨詢電話見附表,節(jié)假日是否休息見各報名點現場公告(黃石地區(qū)報名點設在黃石港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財政窗口,咨詢電話6510566,6215920,節(jié)假日休息。由于今年考試政策變化較大,黃石地區(qū)不另設大冶和陽新報名點)。
七、報名辦法
1、報名人員只能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新舊兩種制度中的一種報考,并按科繳納報名費。
2、報名時,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以往年度考生可憑成績通知單報名),在現場采集電子照片(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考生不需采集電子照片),并按要求填寫有關報名表格。武漢地區(qū)新制度下考生可在網上實行報名及繳費,詳情請查詢湖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
3、考試辦公室對報考人員資格審定后,制發(fā)準考證。
八、報考費用
1、報名及試卷費:依據鄂價費字〔2000〕54號文件規(guī)定,每科60元(其中報名費50元,試卷費10元)。
2、教材費:考生依據報名表所示價格自愿預訂。
十、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1、原考試制度下的考試輔導教材沿用2008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輔導教材,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編輯出版新版《法規(guī)匯編》。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考試輔導教材和法規(guī)匯編。
2、新考試制度下的考試輔導教材,由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編輯出版,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選購。
3、應考人員在復習中如果遇到專業(yè)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發(fā)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09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xù)集中刊出問題解答。
十、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ㄒ唬⿷既藛T有效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并依據財政部考委會下發(fā)的《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試卷評閱工作規(guī)則》組織評閱?荚嚦煽兘涁斦靠嘉瘯J定后,由財政部考辦發(fā)布。
。ǘ┟靠瓶荚嚲鶎嵭邪俜种疲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ㄈ┏煽儼l(fā)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地的地方考辦提出申請,財政部考辦將依據財政部考委會下發(fā)的《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工作規(guī)程》組織成績核查。
。ㄋ模⿲υ谶B續(xù)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全部應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f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考生可向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ㄎ澹┰陬I取財政部考委會頒發(fā)的全科合格證書后,可向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申請成為會員。
十一、提請應考人員注意的其他事項
。ㄒ唬⿷既藛T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務工作規(guī)則》、《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試卷評閱工作規(guī)則》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應考人員考場守則》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上述文件,應當自覺遵守。
。ǘ⿷既藛T考試前領取準考證時,應當同時領取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十二、其他
1、湖北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咨詢電話:027-87849605、87833365,湖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網址:hbicpa.org或hbicpa.org.cn)將及時發(fā)布有關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有關信息。
2、港澳臺地區(qū)居民及外國籍公民申請參加考試,報名簡章另行規(guī)定。
3、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tǒng)一考試英語測試報名簡章另行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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