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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甲為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乙為甲個人債務的債權人。當甲個人財產不足清償乙的債務時,乙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行使所擁有的權利,該權利是( )。
A.代位行使甲在合伙企業(yè)中的權利
B.以甲在合伙企業(yè)取得的收益用于清償
C.自行接管甲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
D.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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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會計》(舊制度)(2009.4.29)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審計》(舊制度)(2009.4.29)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稅法》(舊制度)(2009.4.29)
注冊會計師:每日一練《財務成本管理》(舊制度)(2009.4.29)
正保會計網校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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