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考試制度下2009年注冊會計師考試4月20-27日報名
安徽省新考試制度下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報名簡章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政部令第55號)的規(guī)定,現將安徽省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
。ㄒ唬┚哂型耆袷滦袨槟芰;
。ǘ┚哂懈叩葘?埔陨蠈W校畢業(yè)學歷、或者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二、考試科目和范圍
專業(yè)階段考試科目: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經濟法、稅法。
考試范圍: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財政部考委會)在發(fā)布的考試大綱中確定。
三、考試方式和日期
。ㄒ唬┛荚嚪绞剑洪]卷、筆試。
。ǘ┛荚嚾掌冢2009年9月19日至20日。
考試順序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答卷時間 |
2009年9月19日 | 上午8:30--11:00 | 審計 | 150分鐘 |
下午13:00--15:30 | 財務成本管理 | 150分鐘 | |
下午17:30--19:30 | 經濟法 | 120分鐘 | |
2009年9月20日 | 上午8:30--11:30 | 會計 | 180分鐘 |
下午13:30--15:30 |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 | 120分鐘 | |
下午17:30--19:30 | 稅法 | 120分鐘 |
四、報名日期和辦法
2009年度新考試制度下參加安徽考區(qū)考試報名的考生全部采用網上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可在一次考試中同時報考專業(yè)階段考試6個科目,也可選擇報考部分科目。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4月20日至4月27日
請考生在本年度規(guī)定的報考期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考,逾期未報的責任自負。
(一)報名方式
新考生或老考生(在2009年報名時,凡具有2005年至200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任一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按照新考試辦法報名的,請登陸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或安徽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aicpa.org.cn或當地市財政局網站,按照網上的報名要求和報名流程直接辦理網上報名,然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考地市財政局進行現場確認、交費。
合肥考區(qū)老考生按照新考試辦法報名的采取網上報名,網上在線支付方式(報名人員可持易寶支付所支持的任意卡種支付報考費用。為保證考生繳費的順利進行,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網上支付指南》)。
(二)現場確認辦法
1.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5月4日至5月8日。
2.現場確認地點:各市財政局具體確認地址請登陸省注協網站http://www.aicpa.org.cn查詢。
3.現場確認時考生須提交學歷證書或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和軍官證,不包括臨時身份證、2009年9月底前到期的身份證及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及《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安徽考區(qū)網上報名信息表》進行報考資格確認,經報名點工作人員確認后按報名收費標準現場交費。未進行報考資格確認的考生報考無效。
五、免試條件
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高級技術職稱的人員(包括學校及科研單位中具有會計或者相關專業(yè)副教授、副研究員以上職稱者),可以申請免予專業(yè)階段考試1個專長科目的考試。
申請免予考試的人員,應當填寫《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見附件),并向報名所在地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考辦)提交高級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省考辦審核無誤后,報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財政部考辦)審核批準,方可免試。
六、準考證的領取或打印
報名人員根據報考地市財政局的要求,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領取準考證,或通過網絡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輔導教材購買及問題解答
(一)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根據財政部考委會發(fā)布的考試大綱,編寫出版考試輔導教材以及《經濟法規(guī)匯編》,應考人員可在報名時自愿訂購。
。ǘ┤绻麘既藛T在復習中遇到專業(yè)問題,可向財政部考辦尋求解答,請將問題傳真至010-68703206或分科目發(fā)送郵件至下列郵箱:
會計科目:examkj@cicpa.org;
審計科目:examsj@cicpa.org;
財務成本管理科目:examcw@cicpa.org;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科目:examgzlf@cicpa.org;
經濟法科目:examjjf@cicpa.org;
稅法科目:examsf@cicpa.org。
財政部考辦自2009年6月起,將在《中國注冊會計師》雜志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專欄中陸續(xù)刊出問題解答。
八、試卷評閱、成績認定和成績核查
。ㄒ唬⿷既藛T答卷由財政部考辦集中組織評閱。考試成績經財政部考委會認定后,由各省考辦通知應考人員。
。ǘ┟靠瓶荚嚲鶎嵭邪俜种疲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三)成績發(fā)布后,如果應考人員本人提出成績核查,可在考試成績發(fā)布之日起1個月內向報考地的市財政局提出申請,省考辦匯總后報財政部考辦組織成績核查。
。ㄋ模⿲I(yè)階段考試的單科考試合格成績5年內有效。對在連續(xù)5個年度考試中取得專業(yè)階段考試全部科目考試合格成績的考生,財政部考委會頒發(fā)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合格證書?忌騾⒓訉I(yè)階段考試最后一科考試所在地的地方考辦領取。
九、提請應考人員注意的其他事項
。ㄒ唬⿷既藛T應當認真閱讀《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40號)等相關文件(可在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或安徽省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aicpa.org.cn上查閱,或到報名點查閱)。報名即視為全部認同上述文件,應當自覺遵守。
。ǘ⿷既藛T考試前領取準考證時,應當同時領取由財政部考辦編印的《應考人員必讀》。請應考人員認真閱讀,并按要求參加考試。
各市財政局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可根據本簡章,制定本地區(qū)的報名簡章。
附件: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專業(yè)階段考試科目免試申請表(2009年度)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
身份證號碼 | |||||||||||||||
技術職稱 | 職稱評定時間 | ||||||||||||||
工作單位 | 聯系電話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申 請 免試科目 (畫√) | 審計 | 財務成本管理 | 經濟法 | 會計 | 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 | 稅法 | |||||||||
申請人應當對上述信息及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簽名確認。 | 簽名: 年 月 日 | ||||||||||||||
申請人所在 單位人事 主管部門 對技術職稱 的 確 認 | 簽 章 年 月 日 | ||||||||||||||
地、市 考辦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 ||||||||||||||
省級地方 考辦意見 | 簽 章 年 月 日 |
安徽省財政廳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