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ㄒ唬┏制比藢ζ睋某銎比撕统袃度说臋嗬云睋狡谌掌鸲辍R娖奔锤兜膮R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
(二)持票人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起六個月;
?。ㄈ┏制比藢η笆值淖匪鳈?,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起六個月;
?。ㄋ模┏制比藢η笆值脑僮匪鳈?,自清償日或者被提起訴訟之日起三個月。
持票人應當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ㄒ唬┮娖奔锤兜膮R票,自出票日起一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付款。
?。ㄈ┲钡某制比藨斪猿銎比掌鹗諆忍崾靖犊?。
?。ㄋ模┍酒敝械奶崾靖犊钇谙奘亲猿銎比掌鸬?個月內行使的。所以,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提示承兌期限),此時還可以向“出票人或承兌人”行使票據權利。但是如果超過票據權利時效,此時也不能向出票人或承兌人行使票據權利了,這張票據就相當于作廢了。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