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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備考指導:法律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2/02/10 11:14:03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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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規(guī)定,考生必須熟悉法律責任的相關內容。正保會計網校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點及練習測試供廣大初級會計職稱考生復習。

2012年《經濟法基礎》——第一章 總 論

  知識點十七、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是法律關系主體由于違反法定的義務而應承受的不利的法律后果。

  狹義的法律責任與違法行為和法律制裁緊密相連。違法行為是一切違反現行法律要求的或超出現行法律允許范圍以外的危害社會的活動。廣義的違法包括一般違法和犯罪;狹義的違法是不構成犯罪的一般違法行為。法律制裁是由特定國家機關對違法者依其所應負的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性懲罰措施。

  法律關系主體作出了違法行為,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接受法律制裁。

  單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對于屢次簽發(fā)空頭支票的單位,說法正確的是()。

  A.處以票面金額10%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

  B.處以。票面金額3%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

  C.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高于1000元的罰款

  D.銀行停止為其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yè)務

  正確答案:D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簽發(fā)空頭支票行為的法律責任。單位或個人簽發(fā)空頭支票或者簽發(fā)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屢次簽發(fā)空頭支票的,銀行有權停止為其辦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結算業(yè)務。

  多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中,屬于民事責任形式的有()。

  A.消除危險

  B.恢復原狀

  C.賠禮道歉

  D.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正確答案:ABCD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法律責任的種類。

  判斷題

  ◎商業(yè)承兌匯票的付款人對見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按照規(guī)定處以壓票、拖延支付期間內每日票據金額萬分之七的罰款。()

  正確答案:對

  正保會計網校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結算紀律與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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