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復習: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及要求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12/08 11:15:05 字體: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第二章——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知識點: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及要求

  1.建立勞動關系:(1)時間:自用工之日起;(2)形式: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要點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要點2】例外情況: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xié)議。

  【注釋】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的用工形式。

  2.對于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又區(qū)分不同情況進行了規(guī)定:

自用工之日起未定合同期限
處理規(guī)定
1個月內
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但要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1個月~1年
1)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注釋】2倍工資的從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
(2)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
滿1年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2)并視為
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例題·多選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已建立勞動關系,但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則下例處理中,正確的是( )。
  A. 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則用人單位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B.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6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且與勞動者補訂合同
  C.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則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D.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7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后,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