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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稅務檢查的職責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1/11/21 16:34:00 字體: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稅務檢查的職責

  1.稅務機關進行稅務檢查享有查賬權、場地檢查權、責成提供資料權、詢問權、交通郵政檢查權、存款賬戶檢查權等。

  2.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

  3.稅務機關調查稅務違法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

  4.稅務機關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并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被檢查人有權拒絕檢查。

  【例題·多選題】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稅務機關在實施稅務檢查時,可以采取的措施有(?。#?007年)

  A.檢查納稅人會計資料

  B.檢查納稅人貨物存放地的應納稅商品

  C.檢查納稅人托運、郵寄應納稅商品的單據、憑證

  D.經法定程序批準,查詢納稅人在銀行的存款賬戶

  【正確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稅務機關稅務檢查中的職權范圍。以上四項均屬于可以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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