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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一、學習《稅法Ⅱ》不能死記硬背
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是一種能力考試,而不是簡單的水平測試。因此,考生在復習考試時,應注意對稅收法規(guī)的理解和運用,而不能簡單地死記硬背,應重點掌握如何將各個稅值姆傘⒐娑ㄓ糜誚餼鍪導飾侍???br>《稅法Ⅱ》注重考核考生具體操作的技能,在案例中考核考生對稅務法規(guī)的掌握,而很少考核稅法規(guī)定的文字敘述?!抖惙á颉返脑囶}延續(xù)了《稅法Ⅰ》的題型,全部為客觀題,從類型上可分為單選題、多選題以及單選、多選混合題。《稅法Ⅱ》試卷分為四個部分:一、單選題;二、多選題;三、計算題;四、綜合題。前兩部分試題主要考核各個稅種的具體規(guī)定,后兩部分試題主要以案例的形式考核不同情況下各稅種稅額的計算繳納問題。
除個別題目說明為單選題還是多選題以外,計算題和綜合題既可能是單選題,也可能是多選題。這就要求考生熟悉知識點,準確掌握稅法相關的規(guī)定??忌鷳鞔_稅法是否規(guī)定在不同情況下有不同的處理,進而找出全部正確的答案。
二、學習《稅法Ⅱ》要關注相關規(guī)定
對教材的內容和結構而言,《稅法Ⅱ》是《稅法Ⅰ》的續(xù)篇,主要介紹了我國目前征收的所得稅、財產(chǎn)稅和行為稅等10個稅種的內容。從教材篇幅看,企業(yè)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yè)和外國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3個稅種的內容占了教材的2/3,而其他7個稅種的內容只有1/3.顯然,這3個所得稅稅種是考試和復習的重點。在2002年試卷中涉及這3個稅種的試題合計占了80%左右的分值。
由于所得稅的計稅依據(jù)為應納稅所得額,而應納稅所得額又等于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準予扣除的項目金額,因此,《稅法Ⅱ》的復習方法與《稅法Ⅰ》有所不同。《稅法Ⅰ》以流轉稅為主,流轉稅是以銷售額或營業(yè)額作為計稅依據(jù),因而復習、掌握的重點是各種銷售額和營業(yè)額的相關規(guī)定。而所得稅類的考試復習內容,不但包括各種銷售額和營業(yè)額(即收入總額)的相關規(guī)定,而且還包括了與收入相關的各種支出項目的有關規(guī)定。
三、學習《稅法Ⅱ》可分兩步走
考生首先應掌握每個稅種的計算公式。計算公式不僅明確了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同時也指明了復習和掌握主要內容的基本思路。如企業(yè)所得稅的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準予扣除的項目金額。從公式可以得出,要計算企業(yè)應繳納的所得稅,首先要求出應納稅所得額,而應納稅所得額又是由收入總額和扣除項目金額兩個因素決定的。
其次考生應掌握各稅種的特點,就可以把繁雜的內容予以簡化,使復習產(chǎn)生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個人所得稅,征稅的范圍有11項,而每項都有各自的不同規(guī)定和計算方法。如果考生按順序一項一項去把握則困難較大,若按照一定的方法把握其特點就容易多了。考生自己可以把11項征稅范圍作如下分類:以征稅期限為標準,可以把握哪幾項按年征稅,哪幾項按月征稅,哪幾項按次征稅;以費用扣除為標準,可以把握哪些項目按定額扣除,哪些項目在什么情況下按比例扣除,哪些項目按會計核算進行扣除,哪些項目不扣除費用??忌侔盐掌浠居嬎惴椒ǎ瑐€人所得稅的復習就容易一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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