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07年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相關附件
附件1
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的要求
一、 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含港澳居民),符合規(guī)定報考條件的,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二、 報考條件
1、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報考級別為“考5科”)考試:
(1)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畢業(yè)后,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或取得非經濟、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四年。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后,或獲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兩年。
。4)獲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一年。
。5)獲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6)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飘厴I(yè)后,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八年。
(7)對于在全國實行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前,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yè)職務或參加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中級技術資格者,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滿一年。
2、可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人員的條件:
已評聘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務,且從事稅收工作滿兩年者,可免考《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三個科目,只需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 報考條件的有關說明
1、“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從事稅收業(yè)務工作”,“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從事稅收工作”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計算。
2、“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
3、“非經濟類、法學類”是指除經濟、會計、統(tǒng)計、審計和法律專業(yè)以外的其他專業(yè)。
4、“從事稅收業(yè)務工作”是指具體從事稅收的征收管理,計劃統(tǒng)計,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研究,政策執(zhí)行及解釋,稅收的稽查、檢查和調查,案件的辦理、查處,辦理有關涉稅事宜以及專門從事稅收理論的研究、宣傳和教育等項工作。
5、“從事稅務代理業(yè)務”是指在稅務代理機構直接從事代理業(yè)務工作以及在注冊稅務師管理機構從事業(yè)務工作。
6、“從事稅收工作”是指在稅務部門或其他單位直接從事稅收業(yè)務工作。
7、符合報考條件的港、澳居民在報名時,需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港、澳居民身份證。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guī)定的專業(yè)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07年12月31日。
四、提交材料的要求
1、《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考生自行從網上下載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提交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應加蓋驗印公章,并由驗證人簽名)。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
4、如符合報考條件中第1條第(7)點者還須提供稅務代理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5、符合免考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各一份。
6、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7、上兩個年度內參加考試且有合格科目的考生,須正確填寫考試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法滾動計算。
以上原件核對后退回,所有附件材料須用A4紙。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無論何時,經查屬實的,將按人事部3號部令予以處理。
附件2
2007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類別 | 級別 | 專 業(yè) | 科 目 | ||
代碼 | 名 稱 | 代碼 | 名 稱 | ||
22、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 | 2.考二科 | 01 | 注冊稅務師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4 | 稅收相關法律 | ||||
5.考五科 | 01 | 注冊稅務師 | 1 | 稅法(一) | |
2 | 稅法(二) |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
4 | 稅收相關法律 | ||||
5 | 財務與會計 |
說明:1、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對應上表級別與專業(yè)代碼“填表”。
2、上表內容與現用全國統(tǒng)一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PTMIS)》對應一致。
附件4
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006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2007年1月12日下午17:00止 | 全省網上報名系統(tǒng)開通,受理考生網上報名 |
2007年1月8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省直報名點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各市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確定后公布 |
2007年1月22日前 | 各市報送報名數據庫和匯總表 |
2007年1月29日前 | 各市報送報名材料 |
2007年4月30日前 | 安排考場、上報試卷訂單、制發(fā)準考證 |
2007年6月4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準考證 |
2007年6月22、23、24日 | 考試 |
2007年7月底前 | 完成閱卷工作并報國家考試管理機構 |
2007年8月24日前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5
2007年度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
地市(加蓋公章):
科 目 | 報考人數 | |
代碼 | 名 稱 | |
1 | 稅法(一) | |
2 | 稅法(二) |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
4 | 稅收相關法律 | |
5 | 財務與會計 | |
報考全科人數 | ||
報考二科人數 | ||
報考總人數 |
注:此表在1月22日前傳真至省考試中心考務部,傳真電話:(020)37605716.
統(tǒng)計填表人: 復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附件6
2007年全國注冊稅務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用書征訂單
地市(加蓋公章):
編號 | 書名 | 定價 | 訂數(冊) | 金額 |
1 | 稅法一 | 38元 | ||
2 | 稅法二 | 40元 | ||
3 | 稅務代理實務 | 48元 | ||
4 | 財務與會計 | 41元 | ||
5 | 稅收相關法律 | 42元 | ||
6 | 習題集 | 49元 | ||
7 | 考試大綱 | 2元 | ||
8 | 模擬試卷(稅法一) | 元 | ||
9 | 模擬試卷(稅法二) | 元 | ||
10 | 模擬試卷(稅務代理實務) | 元 | ||
11 | 模擬試卷(財務與會計) | 元 | ||
12 | 模擬試卷(稅收相關法律) | 元 | ||
合計金額(大寫) 萬 仟 佰 元 角 分 | 合計金額(小寫) |
注:此表在1月22日前傳真至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傳真電話:(020)37630079.
統(tǒng)計填表人: 復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