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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如何判斷一項銷售行為是否屬于混合銷售?
答案: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
混合銷售行為成立的行為標準有兩點:一是其銷售行為必須是一項;二是該項行為必須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其“貨物”是指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規(guī)定的有形動產(chǎn),包括電力、熱力和氣體;服務是指屬于應稅服務,即營改增范圍的交通運輸服務、建筑服務、金融保險服務、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xiàn)代服務、生活服務等。
上述兩點必須是同時存在,如果一項銷售行為只涉及銷售服務,不涉及貨物,這種行為就不是混合銷售行為;反之,如果涉及銷售服務和涉及貨物的行為,不是存在一項銷售行為之中,這種行為也不是混合銷售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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