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若不申請退稅,還需要辦理年度匯算嗎?
答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4號)第二條規(guī)定,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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