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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問題】
外委施工單位在我公司作業(yè)期間購買的食堂餐券是否需要記入營業(yè)收入,計算繳納銷項稅?公司員工就餐收取的就餐費用是否繳納銷項稅?
【答案】
外部人員購買的餐券就是你單位食堂提供餐飲服務,需要按照6%稅率或者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若單位食堂為非獨立的居民企業(yè),則企業(yè)員工就餐費用不需要計算繳納增值稅。
《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印發(fā)):
第十條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服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屬于下列非經營活動的情形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資的服務。
(三)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為聘用的員工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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