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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東轉讓股權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兩個案例看懂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那個人 2023/03/31 14:04:45  字體:
01

案例一

2022年10月,正小貝以現(xiàn)金100萬元創(chuàng)辦一家直播業(yè)務有限公司A公司,于2022年10月15日將100萬元人民幣作為出資款從自己的個人賬戶打款至公司對公賬戶。2023年3月,正小貝以140萬元的價格將100%股權轉讓給小李,截止轉讓前,被轉讓的這家A公司的所有者權益為140萬元,其中注冊資本為100萬元,未分配利潤和盈余公積合計為40萬元。請計算正小貝因轉讓股權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

分析: 正小貝作為出售股權的一方,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0萬×20%=8萬元。

本案例中的正小貝在轉讓其自然人股權時,計算其股權轉讓所得的投資成本或股權原值是100萬元。 因此,該項股權轉讓的財產(chǎn)轉讓所得為:140萬-100萬=40萬。 根據(jù)個人所得稅法,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chǎn)租賃所得、財產(chǎn)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因此,正小貝因轉讓該股權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40萬×20%=8萬元。

小李作為股權的受讓方無需針對此筆業(yè)務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相關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 年 第 67 號  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第四條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chǎn)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02

案例二

自然人正小保持有B公司50%的股權,B公司所有者權益是600萬元, 全部為注冊資本。正小保將所持有的股權全部無償贈送給了諸小士,正小保和諸小士不屬于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公告第67號文件所列舉的親屬關系,稅務認為正小保對應的凈資產(chǎn)份額是300萬元,卻無償贈送給諸小士,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稅務機關核定正小保的股權轉讓收入為500萬元。請計算正小保因轉讓股權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金額。

分析: 正小保對應的凈資產(chǎn)份額是300萬元,無償贈送諸小士,且二人不屬于2014年公告第67號文件所列舉的親屬關系,那么計稅依據(jù)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按照稅務機關核定的股權轉讓收入500萬元計算,得出正小保的股權轉讓所得為200萬元(500-600*50%)。因此,正小保因此筆業(yè)務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00萬元*20%=40萬元

相關依據(jù):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4 年 第 67 號  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核定股權轉讓收入: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

(二)未按照規(guī)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jīng)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三)轉讓方無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權轉讓收入的有關資料;

(四)其他應核定股權轉讓收入的情形。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視為股權轉讓收入明顯偏低:

(一)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chǎn)份額的。其中,被投資企業(yè)擁有土地使用權、房屋、房地產(chǎn)企業(yè)未銷售房產(chǎn)、知識產(chǎn)權、探礦權、采礦權、股權等資產(chǎn)的,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股權對應的凈資產(chǎn)公允價值份額的;

(二)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初始投資成本或低于取得該股權所支付的價款及相關稅費的;

(三)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一企業(yè)同一股東或其他股東股權轉讓收入的;

(四)申報的股權轉讓收入低于相同或類似條件下同類行業(yè)的企業(yè)股權轉讓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無償讓渡股權或股份;

(六)主管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為正保會計網(wǎng)校老師原創(chuàng)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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