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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非居民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如何核定?
【解答】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非居民企業(yè)所得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10〕19號)第四條規(guī)定:非居民企業(yè)因會計賬簿不健全,資料殘缺難以查賬,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準確計算并據(jù)實申報其應納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采取以下方法核定其應納稅所得額。
(一)按收入總額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于能夠正確核算收入或通過合理方法推定收入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成本費用的非居民企業(yè)。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經(jīng)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二)按成本費用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于能夠正確核算成本費用,但不能正確核算收入總額的非居民企業(yè)。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總額/(1-經(jīng)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經(jīng)稅務機關核定的利潤率
(三)按經(jīng)費支出換算收入核定應納稅所得額:適用于能夠正確核算經(jīng)費支出總額,但不能正確核算收入總額和成本費用的非居民企業(yè)。計算公式:
應納稅所得額=本期經(jīng)費支出額/(1-核定利潤率)×核定利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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