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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匯算:哪些人要匯算?哪些人不用?匯算截至哪天…政策全知道!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張美好 2021/03/25 09:19:41  字體: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正在進行中~

不少納稅人說2020年度個稅匯算的相關事項,還有很多不清楚的地方。我們將陸續(xù)為大家介紹,一起來看吧。

關于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這些要點您知道嗎:

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主體是誰?

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又有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匯算辦理的截止時間是哪天?

個稅匯算:哪些人要匯算?哪些人不用?匯算截至哪天…政策全知道!

01、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的主體是誰?

年度匯算指的是年度終了后,納稅人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的全年收入額,減去全年的費用和扣除,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并按照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計算全年應納個人所得稅,再減去年度內已經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辦理年度納稅申報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的過程。

年度匯算的主體,僅指依據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02、哪些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需要辦理2020年度匯算的情形,分為退稅、補稅兩類。

一類是預繳稅額高于應納稅額,需要申請退稅的納稅人。依法申請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只要納稅人多預繳了稅款,都可以依法申請退稅。實踐中有一些比較典型的情形,將產生或者可能產生退稅,主要如下:

1.2020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2020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3.因年中就業(yè)、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yè)(職業(yè))年金以及商業(yè)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yǎng)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5.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適用的預扣預繳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適用稅率的;

6.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等;

7.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yè)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另一類是預繳稅額小于應納稅額,應當補稅的納稅人。依法補稅是納稅人的義務。綜合所得年收入超過12萬元且年度匯算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需要依法辦理年度匯算并及時補稅。實踐中有一些常見情形,將導致年度匯算時需要或可能需要補稅,主要如下:

1.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并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減除費用(5000元/月);

2.除工資薪金外,納稅人還有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各項綜合所得的收入加總后,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于預扣預繳率;等等。

03、哪些人不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一般來講,只要納稅人平時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都需要辦理年度匯算。為切實減輕納稅人負擔,持續(xù)釋放改革紅利,國務院專門明確對部分需補稅的中低收入納稅人免除年度匯算義務,財政部、稅務總局據此制發(fā)了《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無需辦理2020年度匯算的納稅人類型有:

第一類是對部分本來應當辦理年度匯算補稅的納稅人,免除其匯算義務。包括:《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第二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列的,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均不需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依據94號財稅公告,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時存在扣繳義務人未依法預扣預繳稅款的情形,不包括在免于匯算的情形內。

第二類是《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第二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年度匯算退稅的納稅人。在這兩種情況下,納稅人無需退補稅,或者自愿放棄退稅,也就不必再辦理年度匯算。

04、匯算辦理的截止時間是哪天?

年度匯算時間是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如果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需要說明的是,為幫助納稅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匯算,稅務機關將通過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納稅人在確定的時間段內錯峰辦理,建議納稅人盡量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以免產生辦稅擁堵,影響辦稅體驗。

上面為大家介紹的這些要點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都有明確規(guī)定,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理解,我們一起再來看看這個公告吧。點擊查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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