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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年度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退補稅進行中~下面我們?yōu)榇蠹艺砹送硕惖?種情形,一起來看吧。
01、有這6種情形,千萬別忘了退稅
退稅就是說匯算清繳時計算的稅款小于預繳的稅款,通常有以下幾種情況:
(1)2020年年度有符合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抵扣的。(登錄個稅APP查詢預繳時是否申報)
專項附加扣除指的是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這六項支出。如果預繳時沒有申報,匯算清繳時需要補充申報,會導致計算的稅款減少產生退稅。
其中,由于大病醫(yī)療只能在匯算清繳時申報,所以只要納稅人自己、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2020年發(fā)生了符合條件的大病醫(yī)療支出一定會產生退稅的。
(2)2020年綜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這種主要是由于收入分配不均勻導致的,隨著2021年預扣預繳新規(guī)的施行,以后這種原因導致的退稅將會變少。
(3)一年中存在不工作未取得收入的情況,例如換工作導致有1個月沒有工資的情形。
(4)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匯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
(5)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yōu)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等。
(6)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捐贈,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
有以上6種情形的納稅人一定要在個稅APP上申請退稅哦,別錯過薅羊毛的機會哦。
02、符合這一條件的,無需匯繳操作
納稅人如果年度綜合所得收入沒有超過12萬的,即便匯算清繳計算出需要補稅,按照規(guī)定也可以享受免申報,所以只有你的年收入沒有超過12萬,就無需在APP上進行操作。
無需辦理年度匯算的納稅人
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94號)有關規(guī)定,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
(一)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
(二)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
(三)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
申報信息及資料留存
納稅人辦理2020年度匯算的,適用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如需修改本人相關基礎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稅收優(yōu)惠的,還應按規(guī)定一并填報相關信息。納稅人需仔細核對,確保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納稅人、代辦年度匯算的單位,需各自將年度匯算申報表以及納稅人綜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繳稅額或稅收優(yōu)惠等相關資料,自年度匯算期結束之日起留存5年。
辦理時間
年度匯算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國境內無住所的納稅人在2021年3月1日前離境的,可以在離境前辦理年度匯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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