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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一次性獎金并不并入綜合所得?哪種方法更劃算?

來源: 廈門稅務(wù) 編輯:liuyi 2021/06/03 16:36:35  字體:

全年一次性獎金到底并不并?

要合并的話要怎么操作?

哪種方法更劃算?

最近,中山路老李犯愁了!自己2020年取得一筆全年一次性獎金3萬元,公司在預(yù)扣預(yù)繳時是按單獨(dú)計稅申報的??墒?,隔壁老王卻一直勸他要并入綜合所得計稅,說并入比較劃算,還十分篤定的判斷能從稅務(wù)局退稅。老李問了好幾個人,有的說并入,有的說不要并入,這不,匯算過去仨月了,稅還沒退到,煙拆了好幾包!唉!心里堵得慌。

正好,稅小夏來了,讓他幫老李參謀參謀,給老李吃一顆定心丸。

先get一下政策

根據(jù)財稅〔2018〕164號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wù)總局關(guān)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單獨(dú)計算納稅。也可以選擇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yīng)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我們再來看看老李的收入情況:

案例1

老李2020年每月取得工資6000元,每月允許扣除的三險一金專項扣除500元、每月子女教育、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2000元;2020年2月份取得2019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36000元,沒有其他外快收入。

①如果老李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dāng)年度綜合所得,單獨(dú)計算繳納個稅,則老李2020年綜合所得個稅應(yīng)納稅所得額計算如下:6000×12-5000×12-500×12-2000×12=-18000元<0,綜合所得不用繳納個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yīng)繳納個稅:36000÷12=3000元,適用月度稅率表第一檔稅率3%,應(yīng)繳納個稅為:36000×3%=1080元。

②如果老李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dāng)年度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則老李2020年綜合所得個稅應(yīng)納稅所得額計算如下:

(6000×12+36000)-5000×12-500×12-2000×12=18000元,綜合所得應(yīng)繳納個稅:18000×3%=540元。

果不其然,真被隔壁老王說中了,1080-540=540元,因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計稅匯算,老李可以退稅540元。

當(dāng)天,老李就拿起手機(jī)通過個稅APP辦理2020年度綜合所得匯算,幾天后,順利的拿到了退稅款。

聽到老李退到稅款的消息后

同事小張也坐不住了

他也讓稅小夏幫忙算一算

希望也能退個稅款什么的

我們再來看看小張的收入情況:

案例2

小張2019年本科畢業(yè),2020年每月取得工資8000元,每月允許扣除的三險一金專項扣除500元,無其他扣除。2020年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24000元,沒有其他外快收入。

①如果小張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dāng)年度綜合所得,單獨(dú)計算繳納個稅,則小張2020年綜合所得個稅應(yīng)納稅所得額計算如下:

8000×12-5000×12-500×12 =30000元 

綜合所得應(yīng)繳納個稅:30000×3%=900元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yīng)繳納個稅:

24000÷12=2000元,適用月度稅率表第一檔稅率3% ,應(yīng)繳個稅24000元×3%=720元。

全年合計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900+720=1620元

②如果小張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當(dāng)年度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稅,則小張2020年綜合所得個稅應(yīng)納稅所得額計算如下:8000×12+24000-5000×12-500×12=54000元,綜合所得應(yīng)繳納個稅:54000×10%-2510=2890元。

小張,你還是不要學(xué)老李,把全年一次性獎金并入綜合所得匯算的話,反而要多繳稅款2890-1620=1270元。小張打消了并入?yún)R算的念頭,躁動的心隨即安靜下來。

列位看官,看了上面的例子

相信你對全年一次性獎金

要不要并入綜合所得匯算有自己的見解了吧

★劃重點(diǎn)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單獨(dú)計稅還是并入綜合所得計稅,納稅人要根據(jù)自己的全年收入額和可扣除項目,量體裁衣,科學(xué)選擇。

合理利用“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稅收優(yōu)惠政策,還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dú)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2.納稅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jìn)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dāng)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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