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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股票期權試點初期暫免收取流量費的通知

上證發(fā)[2015]52號

頒布時間:2015-06-0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上海證券交易所

各期權經(jīng)營機構:

為進一步促進期權市場平穩(wěn)發(fā)展,支持合格投資者充分應用股票期權功能,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在股票期權試點初期暫免收取期權業(yè)務相關的交易單元流量費。本所可以根據(jù)股票期權試點開展情況,恢復上述費用的收取。

特此通知。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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