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58號
頒布時間:2018-11-2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為落實好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海南建省辦經(jīng)濟特區(qū)3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精神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指導意見》的要求,實施更加開放便利的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促進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海南離島旅客免稅購物政策部分內(nèi)容進行了調(diào)整?,F(xiàn)就調(diào)整事項公告如下:
一、將離島旅客(包括島內(nèi)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計免稅購物限額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
二、增加部分家用醫(yī)療器械商品,在離島免稅商品清單中增加視力訓練儀、助聽器、矯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設備(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購2件(詳見附件)。
三、本公告自2018年12月1日起執(zhí)行。
特此公告。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