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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京2021年高級會計師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江蘇南京2021年高級會計師評申報時間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補報。
關于做好2021年南京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寧財會通〔2021〕32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1〕39號)和《南京市職稱(職業(yè)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fā)<2021年南京市職稱工作要點>的通知》(寧職稱辦〔2021〕14號)要求,經市職稱辦同意,為做好2021年我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2021年我市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報,按照《江蘇省會計專業(yè)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18〕2號,以下簡稱《資格條件》)執(zhí)行。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和取得考試成績合格單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業(yè)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31日。
二、申報對象
(一)在我市工作并繳納社?;蚱髽I(yè)總部在我市的在職在崗會計專業(yè)技術人才。
(二)在寧省屬單位(含下屬單位)和在寧外省或中央駐蘇企業(yè)、單位及分支機構的會計專業(yè)技術人才(含勞務派遣人員),須按規(guī)定程序在省相應職稱評委會申報評審。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三、申報評審程序
今年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申報時間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補報。
(一)個人準備材料。按照《資格條件》第四、五、六、七條的規(guī)定,按《申報材料要求》(見附件)準備材料,并向單位人事(職稱)部門申請。申報人員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單位審核并公示。單位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如公示結束無異議,則出具公示結果無異議的證明。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還應報其審核。
(三)個人在線申報。下載安裝“我的南京”APP并完成實名注冊(已注冊的直接登錄)。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服務平臺(),用“我的南京”APP掃碼進入,在“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職稱)-- 職稱申報(評審)”模塊中,進行在線申報,上傳相關材料。
(四)網上審核。市財政局在網上審核申報材料,對符合要求的材料予以通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及時退回。
(五)打印報送申報表及繳費。網上已審核過的申報人員,通過平臺在線自助打印《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三份),所在單位蓋章后送市財政局會計處(地址:南京市長江路66號長盛大廈509室,胡燁51808610;508室,周倩51808619),并現場繳費。其余材料無需遞交紙質版,原件備查。報送及繳費時間為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的工作時段。
(六)評審前公示。申報材料經市財政局、市職稱辦核準后,審核通過名單將在市財政局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組織評審。市財政局按規(guī)定組織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預計在8-9月份。評審期間將組織面試答辯,每人10分鐘左右,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評審后公示。評審結束后,結果報市職稱辦,并在市財政局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九)發(fā)文公布。市職稱辦向省職稱辦報送評審結果,由省職稱辦發(fā)文公布并核發(fā)相應證書。
四、申報要求
(一)學歷驗證。職稱系統(tǒng)將對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完成比對的人員須在線提交以下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yè)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證書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軍校院校取得的學歷,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yè)生登記表》。
(二)社保繳納。職稱系統(tǒng)將對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通過系統(tǒng)校驗的申報人員,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須提供勞務派遣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單位的派遣資質證明及與現工作單位的派遣協(xié)議;企業(yè)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三)論文提交。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通過“中國知網文獻檢測系統(tǒng)”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論文“總文字復制比”不得超過40%,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tǒng)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論文無法在中國知網檢索到的,應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
(四)繼續(xù)教育。根據《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規(guī)定》(人社部第25號令)有關要求,繼續(xù)教育情況作為專業(yè)技術人員職稱評審的重要條件。具體按照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實施辦法》(蘇財規(guī)〔2018〕22號)的規(guī)定,完成南京市會計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的學時要求。根據《2021年南京市職稱工作要點》(寧職稱辦〔2021〕14號)要求,申報人員需參加1個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班學習(采用線上專題講座形式,申報人員可登錄“南京市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習平臺”免費學習,完成后打印證書上傳)。
(五)誠信要求。加強職稱申報人員誠信建設,2020年評審未通過人員,今年再次申報時,業(yè)績成果、論文論著等申報材料僅可新增,不可修改或刪除。申報人員凡是弄虛作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者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撤銷已獲得的職稱,并記錄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3年。
五、收費標準
根據《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南京市財政局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發(fā)改價費字〔2019〕334號)對于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的有關規(guī)定,將在評審人數確定后,再按收費標準收取費用。
附件:申報材料要求
南京市財政局
2021年5月11日
附件:
申報材料要求
一、須提交的紙質材料:
《專業(yè)技術資格申報表》:一式三份,經網上審核通過后,登錄網上平臺打印。
二、須在網上平臺上傳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
1.繼續(xù)教育:此信息可跳過,至“其他附件材料”模塊中,點擊“繼續(xù)教育證明材料”上傳2項附件即可。
(1)申報人員登錄“江蘇省會計人員信息采集系統(tǒng)”打印繼續(xù)教育信息(須單位蓋章),作為附件;若繼續(xù)教育是在外省學習的,請?zhí)峁┩馐∝斦块T認可的繼續(xù)教育證明作為附件。
(2)申報人員登錄“南京市專業(yè)技術人員繼續(xù)教育學習平臺”,打印“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班”完成證書,作為附件。
2.教育經歷:可使用“增加”按鈕添加多項教育經歷,所有教育經歷須上傳附件(所有附件按順序合并成一個附件)。
3.工作經歷:可使用“增加”按鈕添加多項工作經歷,所有工作經歷須上傳附件(所有附件按順序合并成一個附件)。此處附件,請申報人上傳每項工作經歷涉及的任職單位基本情況簡介(包括組織架構、資產規(guī)模、職工人數和收支情況等)、財務部門情況簡介(包括部門人數、崗位設置等)及任職崗位情況,300字以內。
4.獎懲情況:可使用“增加”按鈕添加多項獎懲情況,所有獎懲情況須上傳附件(所有附件按順序合并成一個附件)。處分情況為必輸項。
5.專業(yè)考試成績情況:登錄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網,打印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并掃描上傳??荚嚦煽兒细駟谓刂怪?020年12月31日。
6.任現職后主要專業(yè)技術工作業(yè)績:可使用“增加”按鈕添加多項工作業(yè)績,所有工作業(yè)績須上傳附件(所有附件按順序標明頁碼且合并成一個附件,各項業(yè)績須與起始頁碼對應)。
7.任現職后著作、論文及重要技術報告:本人承擔的作用必填。論文發(fā)表日期截止至2021年3月31日。
8.任現職以來考核情況:事業(yè)單位申報人員請?zhí)峁妒聵I(yè)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企業(yè)申報人員提供單位的各年度考核情況。
(二)工作總結
任現職以來工作總結和業(yè)績?,包括思想品德、職業(yè)道德、專業(yè)技術能力、工作成績、履行職責情況等,2000字以內。以專業(yè)技術能力、工作業(yè)績和成果為主。
(三)其他附件材料
1.個人照片:系統(tǒng)自動獲取。未獲取到的,請至南京市社會保障卡經辦網點辦理(經辦網點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聯(lián)系我們”欄目中查詢)。
2.單位公示結果證明:請按公示模板上傳,公示證明包括公示起止時間、地點和結果。
3.聘書或聘任證明:關于聘書,如果沒有可不上傳;關于聘任證明,請上傳單位正式文件。
4.現職稱證書和申報表:上傳中級會計資格證書即可。
5.合同:企業(yè)人員上傳勞動合同,事業(yè)人員上傳聘用合同。
6.單位隸屬關系證明、社保繳費證明:總部在寧企業(yè)人員上傳。
7.破格材料:破格申報人員上傳。對照《資格條件》,注明申請破格的款項和理由,以及相應證明材料。
8.三方合同、勞務派遣單位派遣資質證明:勞務派遣情況的申報人員上傳。
9.繼續(xù)教育證書:無須上傳。
三、注意事項
(一)以上材料,申報人員嚴格按照“網上申報系統(tǒng)”設定的位置和操作要求,將原件掃描上傳(上傳前確保簽章等信息完整),不得縮小、顛倒或缺損,以免影響網上評審。
(二)以上材料,均須由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核實,由核實人在每項材料前簽名并蓋章(單位如未單獨設立人事部門,加蓋單位公章),注明核實的日期。申報人員提供的反映其專業(yè)工作能力和業(yè)績成果的材料在本行業(yè)、本系統(tǒng)或區(qū)(含區(qū))以上范圍推廣應用的,該證明材料還須由主管單位財務等部門或相應的行業(yè)管理部門(如財政、國資、證監(jiān)等部門)核實簽章。
(三)申報人員不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正保會計網校提供的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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