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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安排通知公布,2021年天津將實現(xiàn)職稱申報評審全程無紙化,申報人員不再向評委會提交紙質申報材料。使用市人社局“天津市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tǒng)”申報。
天津市 2021 年度申報高級會計師(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安排
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 2021 年專業(yè)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1〕489 號)、《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津人社規(guī)字〔2020〕10 號)、市人社局關于印發(fā)《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津人社規(guī)字〔2019〕4 號)文件規(guī)定,現(xiàn)將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評審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按照市人社局安排,2021 年度職稱評審使用“天津市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職稱評審系統(tǒng)”,具體網址詳見市人社局官方網站公告公示欄),系統(tǒng)操作咨詢請撥打市人社局咨詢電話:23269010或 12333。今年將實現(xiàn)職稱申報評審全程無紙化,申報人員不再向評委會提交紙質申報材料。
(一)線上申報及用人單位、業(yè)務主管部門線上審核推薦:11 月 26 日-12 月 10 日
(二)線上評委會審核:12 月 6 日-12 月 17 日(公休日不審核)
(三)面試答辯:具體時間和安排請關注天津會計網站通知
(四)組織專家評審時間:2022 年 1 月 28 日前
(五)評審結果公示時間:關注職稱評審系統(tǒng)或天津會計網站通知
(六)獲取電子職稱證書時間:關注職稱評審系統(tǒng)
二、線上申報注意事項
(一)評價方式:社會化評審。
申報類別:一般申報。
申報層級:副高級。
申報資格名稱:高級會計師。
(二)資歷信息欄:上傳會計中級資格證書掃描件,上傳文件名為姓名+年度+考試省份,如“張三 2012 天津”。
(三)考試證明欄:上傳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掃描件(2018-2021 年有效,上傳文件名為姓名+年度+考試省份,如“李四 2021北京”)
(四)業(yè)績成果欄目:上傳論文,每篇論文應按照順序掃描雜志封面、目錄和內容后,存為 PDF 文件上傳到申報系統(tǒng)。最多上傳 3 篇論文。
(五)繼續(xù)教育:填寫 2017-2021 年參加繼續(xù)教育情況。
(六)考核情況:填寫 2016-2020 年考核結果。申報人員務必對填寫的信息和上傳的證書及佐證材料進行認真核對(學歷、資歷、合格成績單上傳時必須保證正放,論文必須清晰),保證真實、清晰和完整后再提交審核,以免因填寫信息不準確、上傳的佐證材料不清楚、不完整等情況影響評審結果。用人單位和業(yè)務主管部門應嚴格審核推薦人員的申報材料,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
三、評審委員會和評審方式
評審委員委會為天津市會計系列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會計副高評委會),將采取面試答辯與評審相結合的評審方式。未參加面試答辯的人員不能參加當年的評審。
四、申報范圍和申報方式
(一)申報范圍:本市企事業(yè)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在崗從事會計工作,并取得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高級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單(2018-2021 年度)的專業(yè)技術人才可以申報。以前年度一直從事會計工作,2021 年新調到其他崗位的人員可以申報。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會計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方式:使用市人社局“天津市專業(yè)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tǒng)”(具體網址詳見市人社局官方網站公告公示欄)申報。
五、申報條件
(一)學歷和資歷要求
1、具備大學??茖W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10 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5 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 2 年。
申報人員的任職年限計算到 2021 年底。
(二)專業(yè)理論知識考試要求
參評人員須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統(tǒng)一考試,通過后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 3 年有效。2021 年考試合格人員可參加今年評審。
(三)專業(yè)能力要求
系統(tǒng)掌握和應用經濟與管理理論、財務會計理論與實務,具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和豐富的會計工作經驗,能獨立負責某領域或本單位財務會計管理工作。任現(xiàn)職期間,還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擔任本單位財務會計核心業(yè)務骨干。
2、主持(或指導)地市級以上地區(qū)(行業(yè)、企事業(yè)系統(tǒng))的財會管理工作。
3、主持(或參與)本單位的經營決策和內部管理改改革工作,發(fā)揮了比較重要的作用。
4、擔任企事業(yè)單位財務會計專業(yè)服務項目負責人,或者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委托的專項審計或檢查項目的負責人或主審(主管)人員。
5、主持(或參與)制定大中型企事業(yè)單位內部財務、會計制度或辦法;或者主持制定小型企事業(yè)單位內部財務、會計制度與辦法。
6、參與地市級以上地區(qū)(行業(yè)、企事業(yè)系統(tǒng))執(zhí)行的財務、會計制度或法規(guī)、辦法的制定與編寫工作。
(四)業(yè)績成果要求
取得會計師資格后,應具備下列 3 項及以上條件:
1、作為負責人主管的財務會計工作,或主持(或指導)地市級以上地區(qū)(行業(yè)、企事業(yè)系統(tǒng))的財會管理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2、主持(或參與)單位經營決策與內部管理工作,提出解決單位經營管理中疑難問題和關鍵性問題的建議;或主持(或參與)企業(yè)上市、并購重組、資本運作、重大投融資等項目決策分析等工作,發(fā)揮重要作用,顯著提高單位管理水平,取得良好經濟效益。
3、主持(或參與)承擔大中型企事業(yè)單位年度審計、資產評估、財務與管理咨詢、績效評價、信貸分析、證券分析、資產管理等項目,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顯著,業(yè)內認同。
4、主持(或參與)單位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內部控制、預算管理、資金管控等體系和方法與技術等建設工作,成效顯著。
5、在參與制定與編寫地市級以上地區(qū)(行業(yè)、企事業(yè)系統(tǒng))執(zhí)行的財務、會計制度或法規(guī)、辦法工作中發(fā)揮重要作用,所制定的制度或法規(guī)、辦法被采納,收到良好效果。
6、能體現(xiàn)申報人工作業(yè)績較為突出、有效提高單位財務會計管理水平或經濟效益的其他情形。
7、具備以下學術成果之一:
(1)主持(或參與)完成供本單位或政府相關部門參考的專題研究報告、專業(yè)調研報告、分析報告、工作規(guī)劃與發(fā)展報告、咨詢報告等具創(chuàng)造性的成果 2 項(須能夠代表本人會計實務工作實踐,每項不少于 3000字)。
(2)主編(著)或參編(著)公開出版的會計或相關專業(yè)的專著、教材、案例集等 1 部以上(單部著作個人承擔 2 萬字及以上)。
(3)獨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開出版的專業(yè)刊物發(fā)表會計相關專業(yè)論文 2 篇(每篇不少于 3000 字),或在核心期刊上發(fā)表會計相關專業(yè)論文 1 篇(每篇不少于 2000 字)。
(4)獨立(或參與)撰寫的會計相關專業(yè)研究論文和報告 2 項(單篇文章個人承擔 3000 字及以上),并被省部級以上專業(yè)學會(協(xié)會)相關會議納入會刊(會議論文集)。
(5)主持(或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會計相關專業(yè)研究課題(案例)1 項;主持或參與完成省部級以上行業(yè)主管部門、省部級以上專業(yè)學會(協(xié)會)會計相關專業(yè)研究課題 2 項(單篇文章個人承擔 3000 字及以上)。
(6)結合本單位會計工作實際撰寫工作報告、研究報告、可行性分析等 2 篇(每篇不少于 5000 字)。
(五)繼續(xù)教育要求
按照《天津市專業(yè)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繼續(xù)教育條例》要求,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在取得會計中級資格后,每人每年應參加累計不少于12 天(96 學時)的繼續(xù)教育培訓。繼續(xù)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由用人單位、業(yè)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xù)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人社局對申報人繼續(xù)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六、申報和推薦
(一)紙質資料申報
1、自主申報。填寫《2021 年度天津市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表》,準備對應佐證材料,并對填寫和上報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用人單位審核。
2、用人單位審核、公示、推薦。用人單位對照評審政策和申報要求對申報人員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崗位、學歷、資歷、高級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業(yè)績、論文等)進行審核后,由有關領導、技術專家或骨干以及專業(yè)技術人員代表組成的推薦委員會(小組),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薦意見,贊成票未超過一半的,用人單位不得推薦。
用人單位對單位推薦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公示應明確起止日期、受理部門、受理方式、聯(lián)系人等。公示內容應包括申報人員《2021 年度天津市專業(yè)技術職稱評審表》、相關佐證材料等,公示資料以圖片方式留存?zhèn)洳?。公示無異議后,用人單位提交給業(yè)務主管部門審核。
3、業(yè)務主管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推薦申報人員。
(二)職稱評審系統(tǒng)申報
1、業(yè)務主管部門同意推薦的申報人員登錄職稱評審系統(tǒng),在網上填寫申報材料。
2、用人單位在線確認并提交至業(yè)務主管部門。
3、業(yè)務主管部門確認并提交至會計副高評委會。
七、評委會職稱評審系統(tǒng)確認接收評委會對申報資格(學歷、資歷、考試合格成績單)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在職稱評審系統(tǒng)進行“確認接收”操作。
八、專家評審
(一)高級會計師(副高)評審通過條件依據《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規(guī)定,職稱評審實行專家票決制。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專家在審閱申報材料、開展評議的基礎上,通過無記名投票表決確定評審結果,同意票數達到出席評審會議評審專家總數 2/3 及以上的即為評審通過,未達到 2/3 的為評審未通過。
(二)評審結果公示
依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深化會計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規(guī)定,評審完成后將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由職稱評審委員將評審結果和評審工作報告于報送市人社局備案。請關注職稱評審系統(tǒng)或天津會計網站通知。
九、獲取副高級會計師電子職稱證書
職稱評審通過人員,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電子證書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社規(guī)字〔2020〕2 號)有關規(guī)定,在職稱評審系統(tǒng)中獲取電子職稱證書,具體獲取時間請關注評審系統(tǒng)。如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后完成本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評審通過時間按2021 年 12 月 31 日計算。
十、其他事項
(一)評審費:免收評審費
(二)咨詢方式
1、評審政策咨詢
(1)郵箱:gkps2020@126.com
(2)電話:財政局綜合事務中心 23292273 23292283
2、職稱評審系統(tǒng)申報咨詢
市人社局 23269010 12333
天津市會計系列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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