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揭陽2014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4月1日至25日
摘要:廣東揭陽2014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4月1日至25日,資格審查確認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25日。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20日至24日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5日至26日舉行。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yè)管理網”進行報名。
關于2014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揭市財會[2014]17號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財政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廣東省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財會[2014]29號),結合揭陽市實際,現將揭陽市201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按照《〈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具體報名條件如下: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有效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第1點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
(5)取得博士學位。
4、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初級資格并具備第1點所列基本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5、上述報名條件中所規(guī)定的從事會計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為2014年12月31日。
6、對符合《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和《關于調整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的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guī)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7、1989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員如需報名中級資格考試,請攜帶有關證件到市財政局(會計科)現場審查報名。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根據《關于2005年廣東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發(fā)〔2005〕100號)規(guī)定,報名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會計師等財會類中級專業(yè)技術資格(即會計師、審計師、統(tǒng)計師和財政、稅收專業(yè)的經濟師)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三年以上;
2、取得財會類專業(yè)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yè)技術工作;
3、具備高級會計師資格,但不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需申報正高級會計師資格的人員。
上述工作年限截至日期為2014年8月31日。
二、考試級別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三)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初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f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根據考試情況研究是否另行劃定省的合格標準。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fā)的2014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于9月20日至24日舉行,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10月25日至26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共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 初級資格 | 中級資格 | 高級資格 |
9月20日至24日 (共5天,10個批次) |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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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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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5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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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經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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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五、報名時間和辦法
(一)報名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1日至4月25日止;資格審查確認時間為4月14日至4月25日。各縣(市、區(qū))應于5月15日前將報名人數、考務費一并上報市財政局會計科。
(二)報名辦法:考試報名工作統(tǒng)一為網上報名。報考按工作屬地原則進行。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報名網站財政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yè)管理網”,并按規(guī)定的報名流程、要求錄入報名信息和上傳相片,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交單位審核蓋章,然后持報名信息表,本人近期且與報名信息表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張以及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學歷(或學位)證書及有關資格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復印件統(tǒng)一使用A4紙)各一份,到指定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確認、繳費。各縣(市、區(qū))的報名地點,由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商定。考生在報名前須仔細閱讀相關文件要求,慎重報考,繳費確認后,不得再改動報名信息和辦理退考。
各縣(市、區(qū))報名點須下載《201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確認人員名單》和《2014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情況表》各一式二份。
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和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的原件,不得以證件復印件代替原件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予報考,即使考試合格亦不予發(fā)放資格證書。
六、報考收費
(一)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我省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費標準問題的復函》(粵價函[2014]31號)規(guī)定,2014年度初級會計資格無紙化考試考務費按每科75元收取,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試報名費。各縣(市、區(qū))報名點按以上標準全額上繳市財政局會計科。
(二)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同意省財政廳收取專業(yè)技術資格評審費的復函》(粵價函〔2012〕1122號)規(guī)定,2014年度高級資格考務費按100元/人收取。
2014年度會計資格考試的報名時間緊、工作量大,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堅持條件,嚴格把關,保證報名質量。報名過程中有什么問題,請及時向市財政局(會計科)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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