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15年高級會計師考試報名時間4月1日-25日
南平市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中級、高級)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公告
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級考試定于2015年5月16-20日舉行,中、高級考試定于2015年9月12-13日舉行。現(xiàn)就南平考區(qū)2015年度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考試級別
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分為:初級資格、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共三個級別。初級資格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
二、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
中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高級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三、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考試于5月16—20日舉行;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xù)考試。
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2—13日舉行。中級資格《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小時,《財務管理》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5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3.5小時。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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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級 資 格(無紙化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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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級 資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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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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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至20日(共5天、10個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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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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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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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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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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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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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1:30
財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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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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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經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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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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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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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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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報名條件
2015年度考試報名工作,全省仍采用網上報名、現(xiàn)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報名全部實行網上報名。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報名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具備會計從業(yè)資格,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
2.具體條件
(1)初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yè)以上學歷。
(2)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必須扣除全日制在校學習的時間),其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
(二)高級資格考試報名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評審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yè)職務試行條例》規(guī)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符合省財政廳、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試行)的通知》(閩財會【2004】30號)規(guī)定的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
五、報名日期
初級資格考生應在2015年1月8日至1月25日(全天24小時)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于1月20日至1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報考人員到所在市、縣(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現(xiàn)場報名點進行審核。
中、高級資格考生應在2015年4月1日至4月25日(全天24小時)期間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http://kzp.mof.gov.cn)進行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并于4月20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報考人員到所在市、縣(區(qū))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現(xiàn)場報名點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即:在延市直單位、中央和省駐延單位、駐延部隊請選擇“南平市直報名點”進行網上注冊和現(xiàn)場審核繳費,其他縣(市、區(qū))可選擇相關報名點。各報名點聯(lián)系方式如下: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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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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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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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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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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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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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會計考試管理中心
南平市鼓樓街4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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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8873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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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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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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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區(qū)財政局會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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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6161792
0599-6161793 |
3
|
邵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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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財政局會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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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6225244
|
4
|
建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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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甌市財政局會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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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383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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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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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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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陽市財政局會計股
|
0599-584021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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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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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夷山市財政局會計股
|
0599-53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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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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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昌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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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昌縣財政局會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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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782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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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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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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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縣財政局會計股
|
0599-283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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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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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澤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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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澤縣財政局會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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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793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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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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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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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縣財政局會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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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332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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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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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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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縣財政局會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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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9-2324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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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生應提交的資料
1.南平市財政局及所轄各縣(市、區(qū))財政局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會計人員繼續(xù)教育至2014年度。
2.加蓋單位公章或單位人事部門確認章的報名信息表一份。
3.與報名信息表上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張。
4.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5.考生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中級、高級的人員需提供學歷認證證明)。
6.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7.與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考生除外)
七、教材征訂
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考試大綱及教材全部實行網絡配送征訂,初級考生可在1月8-28日、中高級考生可在4月1-28日、登錄福建省會計考試教材征訂配送網進行征訂。
南平市會計專業(yè)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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