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布時間:2022年8月1日 發(fā)文單位: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各市(州)、縣(市、區(qū))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印發(fā)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四川省財政廳 四川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8月1日
關于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fā)〔2021〕32號)精神,加快推進創(chuàng)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fā)展戰(zhàn)略,進一步激發(fā)科研人員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活力,助推具有全國影響力的科技創(chuàng)新中心建設,現就改革完善省級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擴大科研項目經費管理自主權
(一)簡化項目預算編制。進一步精簡合并項目預算編制科目,按設備費、業(yè)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直接費用預算。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說明,不需要提供明細。計算類儀器設備和軟件可在設備費科目列支。(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二)簡化項目預算評審(估)。在項目評審時同步開展預算評審(估),不得將預算編制細致程度作為評審預算的因素,重點關注目標相關性、政策相符性、經濟合理性。(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三)下放項目預算調劑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除設備費外的其他費用調劑權全部由項目承擔單位下放給項目負責人。項目承擔單位要避免重復購置設備,加強開放共享。(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四)擴大經費包干制實施范圍。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擴大經費包干制試點,不再編制項目預算,由項目負責人按規(guī)定自主決定項目經費使用。鼓勵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干制試點。(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財政廳負責落實)
二、完善科研項目經費預算管理機制
(五)據實編制及調整部門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科研項目經費,由主管部門及項目承擔單位根據項目預算編制部門預算,并結合項目預算的執(zhí)行情況自主調劑部門預算。(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六)科研項目采取標識管理。主管部門及項目承擔單位在編制年初部門預算時,在一體化預算管理系統中對符合條件的科研項目標注“科研項目”標識。年度執(zhí)行中追加的科研項目經費由財政部門根據項目主管單位的認定,在下達經費預算時標注“科研項目”標識。(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各級財政部門負責落實)
(七)合理確定經費安排計劃。主管部門要根據科研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費計劃。首筆資金安排比例要充分尊重項目負責人意見,切實保障科研活動需要。(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八)加快經費撥付進度。在省級預算審查批準前,對確需預撥的科研項目經費,財政廳會同主管部門可按規(guī)定程序報批后辦理。各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要加強經費撥付與項目立項的銜接。年初編入省級部門預算的科研項目經費在預算批復后、省級其他科研項目經費在資金文件下達后30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撥付至項目牽頭單位基本存款賬戶。項目牽頭單位要根據項目負責人意見,及時將經費撥付至項目參與單位。(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九)改進結余資金管理。項目完成任務目標并通過綜合績效評價后,結余資金留歸項目承擔單位使用。項目承擔單位要將結余資金統籌安排用于科研活動直接支出,優(yōu)先滿足原團隊科研需求,并加強結余資金管理,健全結余資金盤活機制,加快資金使用進度。(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十)完整準確編制部門決算。行政事業(yè)單位應按照政府會計準則制度和《事業(yè)單位財務規(guī)則》等有關規(guī)定核算科研經費支出,完整準確將科研項目經費編入部門和單位決算。(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三、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
(十一)提高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項目承擔單位統籌安排使用。其中,500萬元以下的部分,間接費用比例為不超過30%,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不超過25%,1000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不超過20%;對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項目,間接費用比例進一步提高到不超過60%。項目承擔單位可將間接費用全部用于績效支出,并向創(chuàng)新績效突出的團隊和個人傾斜。(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十二)擴大提取獎勵經費試點范圍。允許省屬高校、科研院所從基本科研業(yè)務費等穩(wěn)定支持科研經費中提取不超過20%作為獎勵經費,由試點單位建立完善激勵引導制度,自主決定獎勵經費的使用范圍和標準,并在單位內部公示。(主管部門、省屬高校和科研院所負責落實)
(十三)擴大勞務費開支范圍。參照當地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yè)從業(yè)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結合工作任務確定項目聘用人員的勞務費開支標準,從勞務費科目中列支其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項目承擔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十四)動態(tài)調整績效工資總量。主管部門綜合所屬高校、科研院所現有績效工資水平、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績效考核結果、債務情況及單位經費收支結構,特別是財政科研項目可用于支出人員績效的間接經費、獎勵經費提取等情況,研究提出年度績效工資水平調整方案,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批復同意后執(zhí)行。分配績效工資時,重點向承擔科研任務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員傾斜。對按國家、省有關規(guī)定給予少數科研人員、高層次人才實施的現金獎勵和特殊薪酬,實行單列管理、定向分配。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分配方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主管部門負責落實)
四、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
(十五)全面落實科研財務助理制度。項目承擔單位要確保每個項目配有相對固定的科研財務助理,為科研人員提供相關專業(yè)化服務??蒲胸攧罩硭枞肆Τ杀举M用(含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可由項目承擔單位根據情況通過科研項目經費等渠道統籌解決。(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十六)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項目承擔單位因科研活動實際需要,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和有關人員參加由其主辦的會議等,對確需負擔的城市間交通費、國際旅費,可在會議費等費用中報銷。允許項目承擔單位對國內差旅費中的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和難以取得發(fā)票的住宿費實行包干制。(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十七)推進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鼓勵財務制度健全、信息化水平較高的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è),納入電子入賬憑證會計數據標準推廣范圍,推動科研經費報銷便利化。(財政廳、四川省稅務局、主管部門等負責落實)
(十八)簡化科研項目驗收財務管理。合并財務驗收和技術驗收。規(guī)范完善項目驗收評價規(guī)程,避免有關機構和人員在項目驗收和檢查中理解執(zhí)行政策出現偏差。開展科研項目自主驗收評價試點,由試點單位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依據,主管部門適時組織抽查。(主管部門、財政廳負責落實)
(十九)優(yōu)化科研儀器設備采購流程。省屬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è)要完善內部管理規(guī)定,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項目承擔單位依法向財政部門申請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的,財政部門實行限時辦結制度,對符合要求的申請項目,原則上自收到變更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財政廳負責落實)
(二十)改進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方式。對科研人員因公出國(境)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的管理應與行政人員有所區(qū)別,對為完成科研項目任務目標、從科研經費中列支費用的國際合作與交流按業(yè)務類別單獨管理,根據需要開展工作。從科研經費中列支的國際合作與交流費用不納入“三公”經費統計范圍,不受零增長要求限制。(主管部門、財政廳負責落實)
五、創(chuàng)新財政科研經費投入與支持方式
(二十一)拓展財政科研經費投入渠道。充分發(fā)揮財政經費的激勵作用,引導企業(yè)、金融機構、民間資本支持科技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推進科技創(chuàng)新類引導基金加大投資力度,支持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yè)化。拓寬基礎研究經費投入渠道,促進基礎研究與需求導向良性互動。(財政廳、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jiān)管局、人行成都分行等負責落實)
(二十二)支持新型研發(fā)機構創(chuàng)新管理模式。鼓勵新型研發(fā)機構采用市場化運行機制,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所)長負責制。創(chuàng)新財政科研經費支持方式,對新型研發(fā)機構探索“績效目標 自主管理”模式,賦予其更大研究內容選擇權和經費使用自主權。對新備案或評估為優(yōu)秀的省級新型研發(fā)機構給予后補助支持。除特殊規(guī)定外,財政資金支持產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識產權由新型研發(fā)機構依法取得、自主決定轉化及推廣應用。(科技廳、財政廳負責指導)
六、改進科研績效管理和監(jiān)督檢查
(二十三)健全科研績效管理機制。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績效導向,從重過程向重結果轉變,加強分類績效評價,對自由探索型、任務導向型等不同類型科研項目,健全差異化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調整、后續(xù)支持的重要依據。項目承擔單位要切實加強績效管理,引導科研資源向優(yōu)秀人才和團隊傾斜,提高科研經費使用效益。(主管部門、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二十四)強化科研項目經費監(jiān)督檢查。推動審計、財會監(jiān)督與日常監(jiān)督形成合力,嚴肅查處違紀違規(guī)問題。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減少過程檢查,充分利用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手段,推進監(jiān)督檢查數據匯交共享和結果互認。強化項目承擔單位法人責任,項目承擔單位要動態(tài)監(jiān)管經費使用并實時預警提醒,確保經費合理規(guī)范使用。加強對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信用記錄管理,對嚴重失信行為實行追責和懲戒。探索制定相關負面清單,有關部門要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負面清單進行檢查、評審、驗收、審計,鼓勵創(chuàng)新寬容失敗,對盡職無過錯科研人員免予問責。(主管部門、財政廳、審計廳、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七、適用范圍
(二十五)財政科研項目與經費界定。本實施意見中“科研項目”是指直接接受財政資金資助開展科研活動,并接受評審(估)、驗收、績效評價的項目;科研項目具體類型由各主管部門界定,并按規(guī)定進行研發(fā)統計?!柏斦蒲薪涃M”是指省級財政資金資助開展科研活動的項目經費?!翱蒲腥藛T”是指直接承擔或參與上述科研項目的人員?!爸鞴懿块T”是指有科研方面專項資金的部門,或在部門預算中安排科研項目(課題)經費的部門。
八、組織實施
(二十六)強化政策落地落實。省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及時清理修改相關規(guī)定,各級科技主管部門要牽頭做好督促落實工作;有關部門要加大政策宣傳培訓力度,強化政策落實督促指導。項目承擔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權責一致的要求,強化自我約束和自我規(guī)范,及時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確??蒲凶灾鳈喾诺孟隆⒔拥米?、管得好。(主管部門、財政廳、項目承擔單位負責落實)
省級社科類科研主管部門要結合社會科學研究的規(guī)律和特點,參照本實施意見盡快修訂省級社科類科研項目資金管理辦法。
各市(州)要參照本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實際,改革完善本市(州)財政科研經費管理。此前發(fā)布的相關管理文件與本實施意見不一致的,以本實施意見為準。
本實施意見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