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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調整2016年部分納稅申報期的公告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第5號

頒布時間:2016-04-29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根據(jù)《國家稅務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6)23號公告)第一條有關納稅申報期調整的要求,為保障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試點工作順利實施,現(xiàn)將相關納稅申報期調整如下:

  (一)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2016年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延長至2016年6月27日。

 ?。ǘ┙K省國家稅務局征管的企業(yè)所得稅納稅人,2015年度企業(y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間延長至2016年6月30日。

 ?。ㄈ嵭邪醇旧陥蟮脑瓲I業(yè)稅納稅人,2016年7月申報期內,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稅款所屬期為5、6月份的增值稅。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201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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