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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

青海省國家稅務局[2014年]第1號公告

頒布時間:2014-10-15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青海省國家稅務局

  為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2014年第10號),結合青海省國稅業(yè)務實際,青海省國家稅務局決定向社會公開目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清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聽取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意見。現(xiàn)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開的行政審批事項,是青海省國家稅務局系統(tǒng)各級國稅機關審批權限內的審批事項。

  二、全省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本公告的規(guī)定,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明放暗收等現(xiàn)象。對違反規(guī)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三、全省各級國稅機關要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精神,認真收集并研究清單公開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見,接受社會各界對實施行政審批項目的監(jiān)督。青海省國家稅務局收集社會各界對進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項目意見的具體方式是:青海省國家稅務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971-8224259;青海省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公眾參與板塊下的意見建議欄目。青海省國家稅務局接受社會各界對實施行政審批項目的監(jiān)督電話是:0971-8218703.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青海省國家稅務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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