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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財政廳關于開展政府采購履約驗收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

寧財(采)發(fā)[2021]147號

頒布時間:2021-04-16 發(fā)文單位: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財政廳

自治區(qū)本級各預算單位,各市、縣(區(qū))財政局: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根據(jù)《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等有關要求,現(xiàn)就我區(qū)政府采購履約驗收信息公開工作通知如下:

一、履約驗收信息公開的主體和渠道

各預算單位應當依法組織政府采購履約驗收工作,對履約驗收信息公開承擔主體責任。自2021年5月1日起,全區(qū)各預算單位應當?shù)卿洝皩幭恼少徆芾硐到y(tǒng)”,通過“履約驗收管理”模塊,按規(guī)定全面及時公開履約驗收信息。

二、履約驗收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

履約驗收信息按采購項目公開,分標段采購的按標段公開,除小額零星采購外,政府集中采購目錄以內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服務采購均應當公開履約驗收信息。

各預算單位應當根據(jù)采購項目的具體情況,按照采購合同的約定對每一項技術、服務、安全標準的履約情況進行確認,合同約定分次驗收的,各預算單位應當于每次驗收結束后,登錄系統(tǒng)上傳驗收報告,填寫履約驗收信息公開相關內容,包括項目名稱、合同主要信息、驗收日期、驗收組成員、驗收意見等。其中,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服務對象參與并出具意見,驗收結果應當同時向社會公告。

履約驗收的各項資料應當作為采購檔案存檔備查。

    三、工作要求

推進政府采購履約驗收信息公開是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的重要舉措,是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提升采購績效管理、防范腐敗現(xiàn)象發(fā)生的重要抓手。各預算單位要充分認識政府采購履約驗收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善內控機制、強化內部監(jiān)督,把履約驗收信息公開嵌入本單位內控管理流程,認真做好公開工作。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財政廳

2021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fā)布  聯(lián)系人:舒 心 聯(lián)系電話:0951-5013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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