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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20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21-01-2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佛山市順德區(qū)財政局 佛山市順德區(qū)稅務局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及上級工作安排,現(xiàn)開展佛山市順德區(qū)2020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納稅人申請時間

  2021年2月26日前

  二、辦理要求

  對于申請2020年度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的單位,必須同時滿足《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第一條規(guī)定的相關條件。對于符合條件申請享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需報送以下資料:

  1.佛山市非營利組織 年度免稅資格申請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申請報告(詳見附件2);

  3.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的組織章程或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的管理制度;

  4.非營利組織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5.上一年度的資金來源及使用情況、公益活動和非營利活動的明細情況;

  6.上一年度的工資薪金情況專項報告,包括薪酬制度、工作人員整體平均工資薪金水平、工資福利占總支出比例、重要人員工資薪金信息(至少包括工資薪金水平排名前10的人員);

  7.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8.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宗教院校上一年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的事業(yè)發(fā)展情況或非營利活動的材料;

  9.財政、稅務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當年新設立或登記的非營利組織需提供本條第1項至第4項規(guī)定的材料及本條第5項、第6項規(guī)定的申請當年的材料,不需提供本條第7項、第8項規(guī)定的材料。

   三、主管稅務分局(所)工作聯(lián)絡人及聯(lián)系方式

主管稅務分局(所)

聯(lián)絡人

聯(lián)系方式

第二稅務分局

楊涵琪

22683310

大良稅務分局

陳倫盛

22334115

容桂稅務分局

鄭亞麗

28382361

北滘稅務分局

陳麗敏

26675830

陳村稅務分局

梁飛燕

23328043

樂從稅務分局

羅天健

28333629

龍江稅務分局

何俊啟

23883053

勒流稅務分局

李兆才

25534325

倫教稅務所

嚴志光

27333362

杏壇稅務所

蘇遠鵬

27383309

均安稅務所

王萬卷

25386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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