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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布時間: 發(fā)文單位:鹽城市地熱水水資源費征收有關問題得到明確
日前,我市地熱水水資源費征收有關問題得到省級主管部門復函明確:
一、根據(jù)《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60號)的規(guī)定,除不需要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的情形外,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并交納水資源費。
二、地熱水是優(yōu)質(zhì)、稀缺的地下水資源,取用地熱水的,不論何種用途,均應按照10元/立方米的標準征收水資源費。
我市將嚴格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水利廳規(guī)定,及時足額征收水資源費,大力做好相關地熱水取用水戶的宣傳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