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交辦[2015]245號
頒布時間:2015-12-0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浙江省綠色交通工作考核辦法>和2015年考核目標的通知》(浙交辦[2015]99號)(以下簡稱《考核辦法》)要求,決定開展2015年度“綠色交通”建設考核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各市交通運輸局(委),嘉興、舟山、臺州市港航(務)局, 廳管廳屬各單位。
二、考核時間
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工作由綠色交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委托廳節(jié)能減排管理中心牽頭,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運管局、咨詢公司分別派員參加。年度考核結合中期督查情況,采取第三方核查、查閱資料、聽取匯報、反饋情況等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第三方咨詢單位(浙江公路水運咨詢公司)核查(考核前完成);
(二)被考核單位匯報工作情況;
(三)考核組通過查閱相關臺帳資料和實地查看,逐項考核打分;
(四)考核組反饋。
實地查看項目由考核組根據(jù)實際確定。
四、考核獎懲
根據(jù)省創(chuàng)建綠色交通的工作安排,年度考核結果除納入廳對各市、各單位的年終目標考核外,還將作為省政府對各市政府能源“雙控”目標考核中交通領域的依據(jù),同時也是2016年綠色交通省級配套資金發(fā)放的依據(jù)。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單位根據(jù)通知要求,準備有關書面匯報材料和資料,做好考核準備。
(二)聯(lián)系人:高波,電話:13777830486(交通網(wǎng)660486)。
浙江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