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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財政廳關于做好城鎮(zhèn)“三無”特困群眾供養(yǎng)標準提標工作的通知

頒布時間:2011-06-12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財政廳

各設區(qū)市民政局、財政局:

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fā)2011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見的通知》(贛府發(fā)[2011]4號)精神,2011年1月起,將城鎮(zhèn)“三無”特困群眾(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撫養(yǎng)義務人或撫養(yǎng)義務人無撫養(yǎng)能力)月人均供養(yǎng)標準提高50元,達到月人均供養(yǎng)標準350元,所需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由同級財政負擔。

城鎮(zhèn)“三無”特困群眾供養(yǎng)標準提標工作是省委、省政府關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體現了對廣大城鄉(xiāng)困難群體和特殊群體的關心愛護。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測算所需資金,并及時向當地政府匯報,確保足額安排所需資金并及時撥付到位,加強資金管理和監(jiān)督,真正讓困難群眾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各地貫徹落實情況請于6月底前由設區(qū)市匯總后分別報送省民政廳和財政廳。

江西省民政廳 江西省財政廳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二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大白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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