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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試題:仲裁委員會(6.16)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6/06/16 16:45:24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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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多選題

  甲公司與乙公司因買賣合同發(fā)生糾紛,甲公司將乙公司告到法院,甲公司并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通知乙公司2014年5月5日開庭審理。2014年5月1日,乙公司向法院提交某市仲裁委員會認定甲公司與乙公司仲裁協議有效的決定書。人民法院對該案的處理方式中,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有( )。

A.駁回起訴

B.甲公司與乙公司協商解決

C.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由法院繼續(xù)審理

D.視為放棄仲裁協議,由法院繼續(xù)審理

  以上是正保會計網校從論壇里整理的熱心學員為大家分享的初級會計職稱試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已經拉開了序幕,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做好備考,正保會計網校已開始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招生。正保會計網校祝所有學員夢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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