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成功就是簡單的事情不斷地重復做。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備考已經(jīng)開始,正保會計網(wǎng)校為廣大考生提供免費試題,希望大家能抓住機會,通過每天的練習來鞏固自己的知識,趕緊來做題吧!
單選題:
2001年6月1日趙某晚飯后散步時被人從背后打暈,由于天黑,沒有看清對方長相,一直沒有找到兇手。2018年8月1日鄰居小吳酒后說出真相,當年就是他打傷的趙某,則趙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其民事權利的法定期間是( )。
A.2021年8月1日之前
B.2022年8月1日之前
C.2021年6月1日之前
D.訴訟時效期間已過,權利人喪失勝訴權(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
(1)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2001年6月1日趙某僅知道自己挨揍了,但并不知道是誰揍的,不構成“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及義務人”的要求,因此訴訟時效期間未起算;2018年8月1日,鄰居小吳酒后說出真相,趙某“知道權利被侵害”訴訟時效期間開始起算,直至2021年8月1日止。(2)但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律不予保護,趙某權利被侵害之日為2001年6月1日,直至2021年6月1日止。因此趙某最晚應于2021年6月1日之前起訴。
網(wǎng)校開設“每日一練”欄目,希望大家多多練習,積極討論,為以后的深入學習作好充分的準備。點擊進入“每日一練——免費在線測試”>>
上一篇:下列屬于意思表示行為的有( )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