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票據權利的放棄是否需要書面確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正小保 2024/04/13 09:56:17  字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的規(guī)定,票據權利的放棄需要書面確認。具體來說,票據權利人可以通過書面形式放棄其對票據的權利,但必須經過出票人或背書人的書面確認方可生效。這意味著,如果票據權利人想要放棄其對票據的權利,必須先與出票人或背書人進行書面確認,確認后才能生效。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票據權利人是通過背書方式獲得票據權利的,那么他必須先獲得前一背書人的書面確認方可放棄權利。如果前一背書人已經將票據權利背書給了下一位背書人,那么票據權利人必須先獲得下一位背書人的書面確認方可放棄權利。

總之,根據票據法的規(guī)定,票據權利的放棄需要經過書面確認方可生效,這是保障票據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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