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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與中斷在實際訴訟中的應(yīng)用有何差異?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正小保 2024/04/25 12:13:39  字體:
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與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因特定原因暫?;蜓娱L訴訟時效期間的情形。在實際訴訟中,中止和中斷的應(yīng)用有以下差異:
1. 中止和中斷的原因不同
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因被告無民事行為能力、缺席、訴訟程序暫停等原因暫停訴訟時效期間。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因原告死亡、訴訟程序中止、當(dāng)事人協(xié)商一致等原因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2. 中止和中斷的效果不同

中止訴訟時效期間的效果是暫停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中止期間不計入訴訟時效期間。中斷訴訟時效期間的效果是中斷訴訟時效期間的計算,中斷期間不計入訴訟時效期間,中斷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開始計算。

3. 中止和中斷的適用范圍不同

中止適用于被告無民事行為能力、缺席、訴訟程序暫停等情形。中斷適用于原告死亡、訴訟程序中止、當(dāng)事人協(xié)商一致等情形。

總之,中止和中斷是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的暫?;蜓娱L,雖然有些相似之處,但在實際應(yīng)用中還是有一些差異的。在訴訟中,需要根據(jù)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中止或中斷方式,以確保訴訟時效期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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